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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将分层分类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今年收官

  山东将分层分类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

  □记者 付玉婷 报道

  本报济南1月12日讯 今年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收官之年,如何收官?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山东省属企业和市国资委负责人会议上获悉,山东将在重点改革领域建立常态长效机制,以制度巩固已有改革成果,改善前期改革痛点、难点,以改革新红利激活增长新动力。

  目前,省属企业及各级权属企业董事会应建尽建比例达100%,已建立董事会的企业全部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今年,省国资委将进一步拓宽外部董事来源渠道,修订省属企业外部董事履职指南,探索建立派员列席省属企业董事会会议制度。到年底,全省各级国有企业都要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企业集团和重要子企业全部设立规范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符合条件的企业全部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全面建立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同步推进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制度。

  省属企业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比例达到81.9%,省属、市属企业管理人员末等调整或不胜任退出人数占比分别达到3.9%、5.5%……在三项制度改革领域,山东将全面开展深化提升攻坚行动,针对部分基层权属企业实施不规范、契约合同质量不高、刚性约束不足等问题,组织开展签约情况“回头看”。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将加快实施股权激励、科技型企业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并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以现金激励为主的超额利润分享等激励方式。

  混合所有制改革将分层分类深化。对充分竞争行业的存量企业,我省将更加注重引入具有技术、品牌、市场影响力的投资者,鼓励通过上市、引入战投或非公资本等方式实施混改。对需要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的混改企业,鼓励引进高匹配度、高认同感、高协同性的战略投资者,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对产业链供应链优化稳定及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战略支撑作用和公益保障作用的企业,原则上保持国有控股。省国资委将研究出台深化省属企业混改的指导意见,开展相对控股差异化管控试点,推动混合所有制企业深度转换经营机制。


初审编辑:李润杰 姜晖

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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