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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三十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如何评选出来的

  山东省第三十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如何评选出来的

  ——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答记者问

  山东省第三十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经过组织客观赋分、专家会议评选和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评委会)会议审定,共评出优秀成果249项,其中一等奖30项、二等奖99项、三等奖120项。近日,就山东省社科优秀成果奖评选有关情况,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评奖办)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目前,山东省社科优秀成果奖评选经过不断改进创新,评价体系和评选机制日趋完善,请简单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答:建立科学权威、公开透明的哲学社会科学评价体系是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内容。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在省评委会具体指导下,省社科优秀成果奖评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重要论述,探索建立起一套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为人民做学问为中心,以定性和定量评价为手段,以高考管理监督模式为保障、以公众普遍高度认可为支撑的评价体系,在实践中取得很好成效,得到全省社科界乃至社会各界好评。

  这套评选机制鼓励和强调理论创新、实践应用和学科发展,不论单位、不看背景、不问资历、不图虚名,重在靠成果本身质量说话;这条机制坚持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向所有容易引起评奖不公平不公正的“点位”开刀纠正,一旦发现任何漏洞即马上制定措施严堵严管,注重以制度管人、管评、管事;这套评选机制实行定性评判和定量考量相结合,使评判结果更加准确、客观、全面;这套评选机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杜绝暗箱操作,参评成果及反响在申报平台发布展示,客观分数通过授权推荐单位同申报者见面,所有奖项全部在学科组推荐产生,一等奖由全体评选专家投票并以大屏幕形式当场公布,以新闻发布的形式对评选过程和结果进行通报,在省级媒体公示获奖成果和评选专家、审核专家、监督员;这套评选机制实行集体决策,随机抽选专家、确定学科组召集人、录入分数、划定入围线等重要环节,全部在纪检监督下阳光操作,严防专家打分受外部因素的影响。这些都是社科奖朝着科学权威、公开透明迈出的坚实步伐,也奠定了评奖工作顺利进行的坚实基础。

  问:客观赋分审核专家和评选专家是怎么产生的?

  答:专家是做好评奖工作的重要基础。省评奖办对客观赋分审核专家库和评选专家库进行动态管理,形成常态化的完善更新机制。客观赋分审核专家除要求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外,还需目前或曾经从事过科研管理工作、精通科研评价;评选专家库中除要求具有正高级以上职称外,还需近五年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过文章,或者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者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项目。目前入库专家达2759人,其中一类专家(博导或三级以上教授、研究员)849人,占30.77%,二类专家(硕导)1334人,占48.35%。

  今年为提升同行评价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我们在专家结构方面进行了创新性的改进,首次随机抽选江苏省10名专家参与评选,这些专家工作非常认真细致,评选客观公正,进一步提升了评奖的权威性和公信力。69名评选会议的专家、8名监督员和10名客观赋分的审核专家、9名监督员,都是在由省委宣传部、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省社科联纪检人员组成的监督委员会监督下,通过电脑随机抽选。专家遴选坚持轮换和回避原则,去年已参加过评选工作、本年度本人及直系亲属有成果申报的专家,不参加当年评奖工作。同一部门、单位在同一学科组的评选专家最多只能有1人。同时根据学科成果的专业分布数量,认真把握全省各高校、党校、社科院等社科研究机构优势学科建设情况,以更准确地对应抽取该专业评选专家,确保评选专家专业方向与参评成果的一致性。通知下达采取一对一监督模式。抽选结束后,所有抽选信息以及下达通知的手机,在监督组监督下统一封存保管。今年专家评选会议随机抽取的69名专家中,博导或三级以上教授、研究员43人,占62.32%,分布于45个社科研究部门和单位。

  问:客观赋分标准是什么?

  答:为使评价标准更加科学,省评奖办在353个单位多次反复调研的基础上,历时8年时间不断完善,出台《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基础理论(A)类成果客观分数评价标准》和《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智库研究成果、应用与普及(B)类成果客观分数评价标准》,详细界定并划分客观基础分值和反响分值,对出版、发表、结项、采用、批示级别,对成果引用、转载、批示、采用等影响因子分别设定指标,并对指标赋予不同的权重和分值,最高分30分。

  问:客观赋分工作是如何组织的,有何创新性举措?

  答:客观赋分采取封闭匿名形式。20名赋分人员由全省高校、党校、社科研究机构等精通科研考核的人员组成,10名审核专家从客观赋分专家库中随机产生。今年还随机抽取9名专家作为客观赋分工作监督员,连同省社科联代表1名组成监督组,对客观赋分进行全程监督。赋分人员、监督员、联络员全部通过抽签确定学科组。每个学科组由2名专业人员赋分,1名审核专家审核,打完本学科组分数后,两个学科组对调重新赋分并审核,每份成果最终由6个人共同确定分数,共同在赋分表上签名。所有客观赋分均与成果申报者见面,专门用半天时间通过授权推荐单位反馈给每位成果申报者,对有赋分异议的成果,在2名监督员监督下,6名赋分、审核专家集体讨论决定,彻底消除申报者的担心和疑虑,避免了客观分数不了解、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问:专家评选会议都有哪些程序?

  答:评选会议采取专家独立评分与学科组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封闭匿名评选。会议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各学科组专家独立评判成果、进行政治审读、背靠背赋分。评选专家分数与客观分数合并计算排序,按1:1.3的比例进入复议范围。第二阶段,各学科组通过民主评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本组二、三等奖成果,推荐出本组特等奖和一等奖候选成果,特等奖须达到全部学科组推荐比例要求。第三阶段,在传阅候选成果的基础上,举行全体评选专家会议,介绍候选成果情况,投票产生一等奖,并直接用大屏幕当场显示票数和结果。评选会议结束后,召开省评委会会议,对各奖项成果进行审核确定。

  问:评选专家背靠背独立打分是怎么进行的?

  答:各学科组评选专家听取省评奖办评选规则讲解之后,在各自独立房间按照评选赋分标准,分别从创新程度、综合水平、研究难度、成果价值等方面,对学科组每份成果进行独立审读、评价赋分。期间,专家严格按照配发的流程表进行工作,成果只能由联络员在监督员监督下进行传递,评选专家只能到联络员和监督员房间,不得进本组其他评选专家房间。

  问:客观赋分和评选专家打出来的分数是如何使用的?

  答:客观分数最高分为30分,评选专家分数最高为70分,每组7名专家赋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即为该项成果的评选会议得分,再加上该成果的客观得分,即为该项成果的最终得分。

  问:各等次奖项尤其是一等奖是怎么产生的?

  答:按1:1.3比例划定入围线后,各学科组对入围成果进行民主评议,记名投票产生本组二、三等奖,二、三等奖须获学科组2/3(含)以上赞同票方为有效,同时推荐本组特等奖和一等奖候选成果(本学科组如无符合特等奖的成果,可以空缺)。各学科组传阅各学科组推荐出的特等奖和一等奖候选成果,经各学科组推荐,从一等奖候选成果中产生2项特等奖候选成果,须经半数以上(含半数)学科组提名同一项成果方为有效,本次会议各有关学科组推荐出的特等奖候选成果因没有达到规定的推荐比例要求故空缺。召开全体评选专家会议,各学科组介绍一等奖候选成果后,等额投票产生一等奖,获3/4(含)以上赞同票即为有效。

  问:客观赋分和评选会议有哪些纪律措施?

  答:评选以封闭匿名的方式进行,监督委员会对重点环节全过程监督。各学科组联络员、监督员在客观赋分和评选会议上全部采用抽签办法确定学科组。加大评选专家监督比例,抽取9名高校专家对客观赋分工作进行监督。专家评选会议中的10名监督员,社科专家8名,省社科联2名。评选会议报到地点和评选地点分开,评选专家分批报到,在监督员监督下分车赴评选地点,路途中不得谈论有关成果。统一管理通讯工具,撤销房间电话、电脑和无线网络,启用电子监控设施。明确规定,会议期间,任何人、任何时间,与评选专家见面必须两个人以上。评选期间,不得询问评选专家的名字和单位,工作需要时,最多只能询问姓氏。省评审委员会主要领导公开承诺,不打一个招呼、不递一张条子、不施加个人影响。评选专家签署诚信承诺书,与工作人员实行双向监督。

  问:监督委员会和监督员如何履行职责?

  答:监督委员会负责对评选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对违规违纪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在评选会议上宣布评选纪律要求,在省评委会会议上汇报纪律情况。监督员主要监督相关工作纪律落实情况,在学科组内督促评选专家和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遵守纪律规定,在评选现场进行纪律巡视。

  问:省评委会是怎样审核确定评选成果的?

  答:省评委会作为评奖活动的常设领导机构,在评选会议结束后,专门召开会议,听取评审委员会评选情况汇报和监督委员会纪律情况汇报,审议所有拟获奖成果并确定评选结果。

  问:总体来看,今年获奖成果特点有哪些?

  答:获奖成果主要特点:一是成果层次普遍较高。从原发刊或出版社来看,有34项成果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教育研究》《哲学研究》《文学评论》《经济研究》《管理世界》《历史研究》《法学研究》《音乐研究》等刊物上,有13项成果在人民出版社、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等出版社出版。今年对有些学科组来说是“优秀成果集中年”,比如有些发表在《文学评论》《金融研究》《教育研究》《哲学研究》等高层次期刊上的文章因获奖指标有限屈就获相对低的奖项。二是时代价值和实践意义凸显。从研究内容来看,覆盖了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涉及国家和省重大发展战略,如获一等奖的涉及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华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山东城乡医疗资源整合运行、城市治理、食品安全、社会主义国家政党政治等方面,充分体现社科研究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突出特点。三是学科“鲁味”特色明显。从学科布局来看,经济学、管理学、文学语言学、历史学、教育学获奖数量多,体现了我省传统优势学科进一步发展,同时在资政应用学科、民俗文化、地方戏曲等地域学科和易学等冷门学科方面有新成果,说明我省重点学科强势推进、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创新发展、冷门学科传承有序、智库研究不断深化的学科布局正在逐渐形成。四是成果反响大。很多获奖成果被学界引用转载,在实践中得到应用,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比如,文章类成果引用最多达130次,著作类成果引用最多达50次,被《新华文摘》转载的36项,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的21项,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转载的180项。五是获奖单位结构分布更具竞争力。从一等奖看,山东大学占7项,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分别占4项,山东财经大学占3项,这说明部分高校在一些研究领域引领学科建设和学术创新;另外,聊城大学占2项、临沂大学占2项、山东建筑大学占1项、泰山学院占1项,说明其他一些高校在学术研究方面也有了很大起色,表明全省高校总体研究正在提升,全省社科研究展现出“前有标兵、后有追兵”的赶超势头。六是中青年研究实力不断增强。从获奖者年龄结构来看,45岁以下青年学者116人,占46.4%,其中一等奖获得者中,45岁以下8人,占26.67%,35岁以下三人,最年轻者31岁,比去年降低了5岁;二等奖45岁以下45人,占45%,最年轻的31岁;三等奖45岁以下63人,最年轻的29岁,占52.5%。可以看出青年人获奖比例较往年有所提高,他们在众多竞争者中脱颖而出,成为我省学术研究的生力军,也展现了我省社科研究后继有人、学术水平和学科建设不断提升的可喜局面。

  问:公示阶段如何接受社会监督?

  答:在《大众日报》、省社科联网站、山东省社会科学数据中心平台公示获奖成果的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在公示过程中,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公示成果存在学术不端问题或申报中存在弄虚作假问题,均可在15日异议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评奖办提出异议,并提供翔实可资调查取证的材料。对有异议的获奖成果由省评奖办调查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并报省评委会同意后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参评资格,对已获奖的撤销奖项,追回证书、奖金和其他奖励,并通报批评,5年内该作者不得申报省社科优秀成果奖。

初审编辑:李润杰 姜晖

责任编辑:陶云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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