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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加大“电动车上楼”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今年以来罚款18.5万元

  11月11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省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情况。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法制与社会工作处处长陈兵介绍,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和车辆停放一直是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目前,山东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超过3700万辆,其中包含的消防安全问题不容忽视,开展综合治理势在必行。

  依法依规打非治违。山东消防救援总队深入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进楼入户、私拉插座电线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持续加大查处力度。今年以来清理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8910余辆次,督改火灾隐患4.2万余处,累计对162起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罚款18.5万元。

  部门协同强化监管。前不久,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发布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对产品质量、流通销售等环节提出了全链条监管要求,消防救援机构将在规范停放、安全充电这个环节发力,会同公安、住建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逐步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工作通报机制,齐抓共管做好电动自行车全过程监管。

  多措并举为民解忧。会同住建部门加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设施的推广普及,鼓励引导有条件的小区加快完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以满足群众日常需求。通过张贴宣传海报、隐患曝光等宣传方式,以案说法教育群众自觉安全充电、安全停放。截至目前,在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已在21121个小区完成充电桩建设任务。

初审编辑:李润杰 姜晖

责任编辑:吴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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