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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已为退役军人发放25亿创业贷款 帮助近万名退役军人自主创业

  7月30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退役军人创新创业和困难帮扶基金政策试行情况及修订情况。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累计发放创业贷款10326笔、25.37亿元,发放困难帮扶资金7280万元,帮扶困难退役军人15262人次。

  在扶持就业创业方面,办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18.26亿元,帮助9564名退役军人顺利实现自主创业梦想。办理初创期小微企业担保贷款1.79亿元,为459家小微企业解决初创期经营难题。办理创业信用和抵押贷款5.32亿元,助力303家军创企业做大做强。

  在困难帮扶方面,累计发放大病专项救助资金3176万元,救助3402人次,有效缓解高额医疗费用压力,避免因病致贫。发放生活困难一次性帮扶资金3785万元,使11522人基本生活得到更好保障。发放突发意外一次性援助资金319万元,援助338人次,及时纾解因遭遇事故导致的临时困难。

  近期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显示,有近九成的调查对象认为专项基金政策对提高退役军人创业积极性、纾解小微企业初创期经营困境、保障困难退役军人基本生活具有非常显著的作用,对政策的实施效果表示满意。

  为进一步优化完善政策措施,更好地把这项民生工程、暖心工程落实好,在总结试行经验的基础上,今年3月份,启动政策修订工作,力求更加科学、更合实际、更为便捷、更好操作。

  在查缺补漏上用“加”法。对吸纳同一退役军人就业的初创小微企业规定不重复享受奖励,防止恶意套取奖补资金;增加贷款贴息前需复核贷款人贴息资格的环节,堵塞贴息漏洞。强调贷款使用监管要求,防范取得贷款后用于不符合规定的用途。

  在优化服务上用“减”法。明确退役军人申请贷款不需要提供担保,防止合作银行擅自提高贷款条件;创业扶持贷款和困难帮扶分别由32个工作日压缩到26和23个工作日,大幅压缩审批办理时限;不再要求个人自主创业贷款和初创期小微企业贷款提供“出资证明”;明确困难帮扶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受理机构由原来的村(社区)服务站调整到乡镇(街道)服务站,减少了流程环节。

  在帮扶效应上用“乘”法。取消了大病专项救助中的“病种同山东省大病医疗保险保障疾病范围”的规定,重新明确以各地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为依据开展大病专项救助,进一步放宽大病专项救助范围;将“低收入家庭”纳入生活困难一次性帮扶范围,积极扩大帮扶范围,放大帮扶倍数效应。

  在政策衔接上用“除”法。修订政策时注重与省里有关新出台的规定进行衔接,消除政策壁垒。比如,取消设立风险补偿金,减少财政资金沉淀;将贷款利率由央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调整为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统一四种贷款办理程序,方便基层人员和服务对象办理业务。

初审编辑:李润杰 姜晖

责任编辑:吴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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