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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11月山东共立案查处食品药品类违法案件超2.3万起 100%顶格处罚

  12月23日,在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侯成君介绍,山东在食品药品执法办案中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今年5月至11月,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立案查处食品类违法案件15278件,罚没款4.06亿元;立案查处药品类违法案件7881件,罚没款1亿元。

  今年4月,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实施了《关于在食品药品执法办案中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12条措施,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裁量权适用的规定,在低幅度、中幅度、高幅度等不同的裁量阶次内顶格处罚。对违法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从严处罚。

  同时,《意见》提出“联合惩戒”“公开曝光”等要求。落实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备忘录制度,强化资格限制,对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实施市场准入限制措施;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实行从业禁止、终身禁业,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发挥“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联合惩戒作用。并按照“应曝尽曝”原则,对违法案件尤其是重大复杂、违法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利用政府官方网站、“两微一端”等传播渠道,加大曝光力度,直接全面曝光违法当事人的名称(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违法性质和处罚结果等信息。

  侯成君说,为了衡量《意见》落实效果,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专门设置了顶格处罚率、顶格处罚案件占比率、公开曝光率、减免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决定率、应移送司法机关案件的移送率“五项指标”,每月一调度,对达不到100%的市实行督查、约谈等措施。经过5个月的持续强力推进,从9月份开始,山东食品药品案件五项指标均实现并保持100%。

  今年5月到11月,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立案查处食品类违法案件15278件,罚没款4.06亿元。其中,“处罚到人”案件31件、对责任人员罚没款金额104.6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292件,公开曝光5429件。立案查处药品类违法案件7881件,罚没款1亿元。其中,责令停产停业43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20件,公开曝光1951件。

  原文链接:今年5-11月山东共立案查处食品药品类违法案件超2.3万起 100%顶格处罚

初审编辑:李润杰 姜晖

责任编辑:吴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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