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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东共28项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资金总规模达715亿元

  科学、全面、准确、客观地衡量和评判资金支出是不是有效,这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关键。1月12日,记者在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山东省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部门主要采取绩效评价的方式来评判。   

  绩效评价包括项目单位自评、业务主管部门评价和财政部门重点评价3种模式。按照规定,预算执行结束后,项目单位要对照设定的绩效目标全面开展自评;业务主管部门每年要选择部分重点项目开展部门评价;财政部门则要对单位自评情况进行抽查复核,并选择部分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财政重点评价。

  据了解,山东省财政厅每年都会围绕山东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组织开展财政重点评价。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2020年,山东省财政厅共完成28项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其中,20个项目评价(含6个全周期跟踪问效项目)、3个部门整体评价、3个政策评价和2个工作综合评价,评价资金总规模715亿元,同比增长16.6%。从评价结果来看,部门绩效意识进一步增强,财政资源配置效率稳步提升,绩效管理改革成效逐步显现。但也发现了部分项目工作推进慢、资金闲置,政策不精准、投入分散,管理欠规范、绩效不高等问题。

  记者了解到,山东省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部门突出抓好优选评价领域、创新评价方式和加强结果应用三点工作。

  聚焦重点战略实施,围绕山东省委、省政府八大发展战略,优先选择农业、教育、科技等10大领域,每个领域选取1-3项重点政策或项目进行评价。聚焦管理薄弱环节,针对资金“小、散、乱”以及清理整合不到位等问题,重点选择近三年未评价的专项资金进行评价,推动资金优化整合。聚焦全生命周期管理,将重点评价与到期政策评价、中期政策评估充分衔接,为中期调整和到期延续(终止)做好政策储备。

  据悉,山东财政部门首次对省统计局、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广电局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通过评价发现部门在履职效果、资金配置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部门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履职效能和核心业务实施效果。

  此外,山东财政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对2020年财政重点评价梳理发现的124个问题,提出结果应用建议109条。将10个项目评价结果,随2019年财政决算报省人大参阅。坚持边评价、边反馈、边整改,督促指导部门完善制度办法16项,整改落实具体问题304条。将评价结果作为2021年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推动绩效评价与预算管理一体化运行。

  原链接:2020年山东共28项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资金总规模达715亿元

初审编辑:李润杰 姜晖

责任编辑:吴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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