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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提高养老机构运营奖补标准 收住失能老年人奖补资金最高可比原来翻倍

  近日,山东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出台了《山东省省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3月22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民政厅、财政厅主要负责人对《方案》进行解读。

  山东是老年人口大省,全省现有60岁以上老年人约2400万人,老年人口总量居全国首位,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任务艰巨而繁重。目前,山东省养老服务发展中存在的有效供给不足、服务供给结构不合理、专业人才匮乏,养老服务的丰富性、专业化、便捷度不够等问题日益凸显,原有的资金奖补政策、资金投向已经不适应新的形势需要,迫切需要进行调整优化。

  山东省民政厅副厅长张孟强说,新的资金补助政策按照更加精准有效使用财政补助资金的原则,更加注重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进一步聚焦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聚焦居家社区养老和农村互助养老、聚焦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从重点补建设“补床头”转变为重点补运营“补人头”,促进全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了解到,《方案》通过增、减、调相结合,共设立养老机构建设运营补助、城乡日间照料设施运营奖补、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奖补、养老服务创新试点奖补4大类9个补助项目。

  《方案》明确,新建护理型养老床位补助标准最高提高48%,每张新建护理型床位补助标准由5400元-9600元提高到8000元-12000元,每张租赁建设护理型床位补助标准由2400-4800提高到3000元-5000元。养老机构运营奖补标准最高提高100%,对一星级及以上民办和公建民营类养老机构收住的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由每人每年1200元、24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400元、3600元。

初审编辑:李润杰 姜晖

责任编辑:吴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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