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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拟立法保护黄河三角洲

  黄河三角洲是我国暖温带最完整的湿地生态系统,实施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是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山东省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条例(草案)》进行审议。

  加强黄河三角洲水资源保护,《条例(草案)》主要从水资源保护原则、水源涵养、水资源配置、饮用水保护、生态补水、地下水管控、非常规水资源利用,以及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体系等环节,对水资源保护和利用作出了具体规定。

  努力让黄河三角洲生物多样性更加丰富,《条例(草案)》重点对黄河三角洲植被保护、公益林建设、陆生野生动物和水生生物保护、栖息地保护、外来物种防控等作出了详细规范,通过恢复水系联通、加大生态补水,着力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健康,提高三角洲的生物多样性。

  黄河三角洲生态脆弱,容易发生退化,恢复难度大且过程缓慢。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类活动对自然保护区外其他区域的生态影响日益严重,甚至造成了一定的破坏。为此,《条例(草案)》围绕黄河三角洲综合治理、河口整治、黄河故道修复、土地复垦、自然保护地修复、植被修复以及地下水、大气、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方面,明确了修复措施和修复内容;同时,还从生态保护资金、生态补偿机制、生态损害赔偿、科技支持、公众参与等方面,规定了生态修复的保障措施与机制。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赵君 沈静 报道)

  原文链接:山东拟立法保护黄河三角洲

初审编辑:李润杰 姜晖

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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