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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中央资金补助比例增至50%

  □记者 赵小菊 通讯员 徐冠男 报道 

  本报济南讯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公共文化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增加上划财政事权,减轻基层负担,明确自2020年起,中央财政按照第三档核定对我省博物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以及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等文化场馆免费开放资金补助标准,将补助比例提高至50%,基本实现财政公共文化投入水平与我省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水平相适应。 

  山东作为经济文化大省,文化资源丰富,截至目前,全省(不含青岛)共有各类公共文化场馆2487个。近年来,各级财政逐年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全省公共文化场馆建设,2019年中央和省级文化场馆免费开放资金投入比上年增长2%,有的财力较好的市资金投入增长达50%以上。但由于公共文化场馆运营维护成本越来越高,地方各级政府财政保障压力越来越大。多年来,中央财政一直按照全国最低档标准,核定我省文化场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补助比例仅为20%,补助资金与实际需求缺口较大。省财政充分利用公共文化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这次改革,中央财政对我省补助比例提高至50%,有力地支持了我省文化产业发展,缓解了各级财政支出压力,将进一步促进我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为加强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供更坚实的财力保障。

初审编辑:李润杰 姜晖

责任编辑:陶云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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