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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现发布2020年度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首要任务,紧紧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这条主线,坚持守正创新,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推出更多精品力作为中心环节,更好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为推进文化强国建设,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良好思想文化条件。

  二、资助重点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1.深入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实践要求以及蕴涵的深刻哲理,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对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具有重要价值的出版项目。

  2.围绕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提出的重大观点、重大论断、重大任务、重大举措,对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不断开辟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发展新境界具有重要价值的出版项目。

  3.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具有重要价值的出版项目。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深入研究宣传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丰富内涵和重要意义,对深化理想信念教育、传承红色基因、筑牢精神支柱,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更好地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更好地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具有积极作用的出版项目。

  2.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的优秀出版项目。

  (三)经济社会发展

  1.深入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紧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对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打赢三大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的出版项目。

  2.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对加快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全面增强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和综合国力具有重要作用的出版项目。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对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具有重要价值的出版项目。

  4.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对推进绿色发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具有积极作用的出版项目。

  5.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具有重要作用的出版项目。

  (四)哲学社会科学

  1.反映哲学社会科学传统学科、新兴学科、前沿学科、交叉学科等具有自主性、独创性的最新研究成果,对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具有重要意义的出版项目。

  2.立足中国现实,深入研究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面临的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反映哲学社会科学各领域重大实践创新成果,对解决重大理论问题、现实问题,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研究具有重要意义的出版项目。

  3.对推广普及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创新成果,提高全社会文化素养和文明程度具有积极作用的优秀普及读物。

  (五)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

  1.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反映自然科学各领域具有国际领先水平或国内一流水平的研究成果,对强化基础理论研究、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研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等具有重要意义的出版项目。

  2.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反映工程技术各领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成果,对加强应用基础研究,强化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研究,实现优势领域、关键技术重大突破,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具有重要价值的出版项目。

  3.对提高全民族科学素质,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在全社会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具有积极作用的科普读物。

  (六)文化建设和中华优秀文化传承

  1.深入研究宣传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基本特征、核心要素、根本任务、发展方向等,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振奋中华民族精神,坚定文化自信,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具有重要价值的出版项目。

  2.深入挖掘、整理、保护、传承和发展优秀民族文化遗产,深入研究阐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对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体系,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出版项目。

  3.坚持与时代同步伐,把握时代脉搏,记录新时代、书写新时代、讴歌新时代,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反映当代文学艺术领域最新原创成果的优秀出版项目。

  (七)对外交流

  1.创新对外表达方式,深入阐释当代中国价值观念、发展理念、发展道路,服务“一带一路”建设,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阐释好中国特色,对推动中外文明交流互鉴、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积极作用的出版项目。

  2.传播当代中国文化创新成果,展示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成就和中华文化独特魅力,对展现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推进全方位对外开放具有积极作用的出版项目。

  3.反映国际前沿最新学术成果,对推动我国科技进步、社会发展等具有重要借鉴意义的出版项目。

  (八)专项主题

  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全面反映新中国70年光辉历程、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突出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的优秀主题出版项目。

  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的优秀主题出版项目。

  凡入选中宣部2019年主题出版重点选题及2018年度“中国好书”的项目,按“事后补助”要求,以正式出版物申请国家出版基金资助,且不占用年度出版基金项目申报指标。有关申报要求和程序另行通知。

  三、资助要求

  国家出版基金资助的出版项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坚持正确导向。国家出版基金资助的项目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符合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体现中华文化精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对于导向存在问题的项目,不予资助。

  (二)代表国家水平。国家出版基金着力扶持精品力作出版,资助项目须充分体现我国出版业发展水准,代表我国哲学社会科学、文学艺术、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发展水平。列入国家重点出版物出版规划的出版项目可优先申报。

  (三)体现创新创造。国家出版基金重点资助原创性、思想性、学术性较强并具有重要社会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和出版价值的项目。文献资料集成、个人文集类等项目从严把握。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为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出版机构,具有良好的出版业绩和社会信誉,具备完成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的条件和能力。

  (二)申报单位须拥有本项目的专有出版权或相关著作权,并确保本项目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肖像权等合法权益。

  (三)申报项目为学术著作的,须遵守学术著作出版规范要求。

  (四)申报项目成稿率:

  国家出版基金资助出版项目以图书为主,同时资助少量科普、民族音乐和抢救性文化传承方面的音像制品、数字出版项目。

  1.图书项目原则上须提供不少于60%的书稿,辞书类项目提供不少于40%的书稿。

  2.音像制品、数字出版项目须提供完整的作品策划方案和能够据以判断项目总体质量的样片或演示版本。

  (五)申报项目数量:

  1.符合申报条件的出版单位每家可申报3项。申报3项的,至少1项申请资助金额在50万元以下。

  2.有下列4种情形的出版单位,可获得增加申报项目数量的奖励:

  (1)获得第十四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的图书出版单位,可增加1个申报项目。

  (2)获得第四届中国出版政府奖正式奖、提名奖(仅限图书奖、音像电子网络出版物奖和先进出版单位奖)的出版单位,可增加1个申报项目(各奖项不重复奖励)。

  (3)申报项目中含1个及以上“十三五”国家重点出版物出版规划项目的出版单位,可增加1个申报项目。

  (4)在《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2018年绩效考评结果通报》中获得申报名额奖励的出版单位,可增加1个申报项目。

  (六)以下几种情况的项目不予资助:

  1.2019年受到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两次(含)以上行政处罚或存在违法和严重违规情况的出版单位所申报的项目。

  2.在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综合绩效考评中被取消2020年度申报资格的出版单位所申报的项目。

  3.在出版环节已获得中央财政性资金资助的项目。

  4.在制作环节已获得中央财政性资金资助的音像制品及数字出版项目。

  5.2019年7月31日前已出版的项目。

  (七)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申请书中资助经费预算表设定的条目、内容和计量单位编制预算,确保数据准确、依据充分、说明清楚。

  (八)主管单位要严把政治导向关,并对所有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内容质量及资金预算等进行严格审核,凡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报送。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登录国家出版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完成申请书填报并在线打印一式3份(同时保存电子文档),签字盖章后连同申报材料光盘一式1份(图书项目光盘需含申请书电子文档、PDF格式书稿电子文件;音像制品、数字出版项目光盘需含申请书电子文档、样片、策划方案word文档等。申报多个项目的,每个项目应单独刻盘),报主管单位审核。

  书稿电子文件须为经过排版的PDF格式文件,并以单册书稿内容为单位提供(不以章、节为单位),图片、表格、公式等需排入内文相应位置,不单设文件。丛书、套书的各册书稿文件须保存在同一文件夹内。

  (二)中央部门(单位)所属京外出版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省(区、市)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项目申报。

  (三)各省(区、市)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对申报单位提交的项目纸质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报送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同时,通过信息系统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提交。

  中央主管单位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对申报单位提交的项目纸质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报送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

  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申报单位自行留底。

  联系单位: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40号

  邮编:100052

  联 系 人:范庆奎  余贝贝

  联系电话:010-83138068  83138108

初审编辑:李润杰 姜晖

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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