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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跨部门事项,以后也能“一次办好”了!在《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的指导意见》中,提出要再造部门运行流程,推动跨部门事项“一次办好”。涉及多部门事项,实行主办部门负责制,确定一个牵头部门,赋予其评价协办部门工作成效的权责。对有争议的事项,由省委编办出具意见。建立协同监督推进落实机制,发挥人大、政协以及媒体作用,建立各类监督渠道线索移送、反馈、通报、处理规范机制,提高监督实效,督促工作落实。建立健全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制度,加强部门职能运行管理。完善评价激励机制,拉大绩效奖励差距。
初审编辑:李润杰 姜晖
责任编辑:吴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