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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委省政府:除重大敏感事项,其它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全部下放

  日前,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全面减权放权授权,除重大敏感事项,其它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全部下放。

  大幅压减行政权力事项。按照“应放尽放、减无可减、放无可放”原则,制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检查等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压减计划,3年内将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压减50%以上,凡能交给市场的一律不再保留审批和许可。2020年12月底前,全面取消市级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对备案、登记、注册、目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等变相审批行为集中清理整治。

  充分向市县放权。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等重大敏感事项,其它省级行政权力事项2020年12月底前全部下放给各设区的市实施,先期在济南、青岛、烟台市开展试点。深化“市县同权”改革,推进审批权限扁平化。坚持权责统一,探索建立能放能收的动态调整机制,制定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的保障措施。

初审编辑:李润杰 姜晖

责任编辑:吴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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