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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绍坤:育一方桃李树百年根基

  

    □ 毕潇潇

  ◆ 个人简介 房绍坤,1962年生,现任烟台大学校长、教授,兼任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系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高校国家级教学名师,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主要从事民商法研究,出版各类学术著作、教材3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160余篇,承担或参加国家级、省部级课题10余项,曾获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一等奖、中国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等。

  著作等身 运筹帷幄

  从1987年到烟台大学任教开始,房绍坤历任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助理、法学院院长、烟大副校长、校长等职,在与烟台大学共同成长的三十余年里,他既是筚路蓝缕的创业者,又是风雨同舟的守业者;既是著作等身的法学家,又是运筹帷幄的管理者。

  在担任法学院院长期间,房绍坤悉心指导培养年轻学术人才、培育建设法学各学科分支学术团队,从学院、学科发展战略需要和每个人的学术造诣、特色出发,帮助年轻教师确立各自不同的学术发展主攻方向,既补齐了烟大民商法学科中公司法、票据法、保险法等商法方向的短板,又使得一批年轻教师在不同方向上各有建树,从而加强和完善了可持续发展的民商法学术团队,为烟大民商法这一特色学科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现在的烟大民商法教学团队已成为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民商法学科从“十五”以来连续被确定为省级强化建设的重点学科。

  2009年4月,他被任命为烟台大学校长。七年来,烟台大学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地方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学校的教学科研水平稳步提升,学校知名度不断提高。

  潜心学术 追求卓越

  在民商法学领域里,房绍坤不断迈向新的学术高峰。

  1991年,与郭明瑞教授合著的《民事责任论》,帮助他掌握了学术研究的方法,打开了通向学术之门的道路,也奠定了他一生从事民法学学术研究的基础。之后,他连续发了5篇文章。其中一篇《论高度危险作业的民事责任》在《法学研究》1991年第3期发表。这是他第一次在法学界顶尖刊物上发表文章,从而成为他在学术道路上渐入佳境、进入民法学研究主流的重要标志。1993年,他以25篇学术论文、1本学术专著、2部参编教材的优异业绩,破格晋升为副教授。此后两年间,他又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重量级刊物上发表论文十多篇,主编和合著学术专著2部。

  担任校长后,在繁重的行政工作之余,他仍利用假期,回到法学院与教师们讨论学术问题,每晚下班后把自己关进研究室,抓紧时间阅读文献,了解前沿问题,把思考与心得,字斟句酌地敲进电脑,变成一篇篇学养深厚、颇富创新的论文。2015年,他是中国民商法学界当之无愧的高产作者,经他反复酝酿与推敲的8篇高质量论文陆续发表。其中,《民事法律的正当溯及既往问题》发表于《中国社会科学》2015年第5期并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15年第8期转载,《导致物权变动之法院判决类型》发表于《法学研究》2015年第1期,《关于民法典总则立法的几点思考》发表在《法学论坛》2015年第2期,《法院判决之外法律文书的物权变动效力问题研究》发表于《法商研究》2015年第3期,《农民住房抵押之制度设计》发表于《法学家》2015年第6期,《我国民法典编纂中时效立法的三个问题》发表于《法学杂志》2015年第9期。这些作品为他追求卓越的学术生涯添上了浓抹重彩的一笔,也标志着他在法学学术研究的层次与深度上进入了一个新的境界。

  从1988年发表第1篇论文到现在,房绍坤共发表学术论文160余篇,主编、独著或合著专著18部,主编、参编出版教材27部。他的《公益征收法研究》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文库”,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荣获作为国家人文社会科学最高奖的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学术上的煌煌业绩,为他赢得多种荣誉称号:全国优秀教师、首届全国高校国家级教学名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同时,获得28项省部级以上科研和教学成果奖。

  春风化雨 桃李芬芳

  三十年来,他一直耕耘在本科教学第一线。即便担任繁重的行政管理工作,依然坚持为本科生上课,而提前15分钟到达教室的习惯,也已经成为他参加所有活动的工作和生活习惯。他潜心研究教学方式方法,总结摸索出了“结合”“互动”“前沿”的“六字真经”,深入浅出,重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让学生们学得生动,理解得透彻;他注重教学改革,由他为负责人的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国家级教学团队建设、国家级精品共享课建设、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建设等硕果累累;由他主编的《民法》曾获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一等奖,主编的《亲属与继承法》、《房地产法》先后获山东省优秀教材一等奖。

  他爱学生,所以也爱提携后学,不仅为年轻老师精心设计学术发展方向,还在发表文章、出版著作等年轻教师成长的重要步骤上真心实意地帮助他们。一篇篇文章的细致修改,一个个课题的把关审阅,一部部作品的推荐发表,都饱含他对年轻老师成长的帮助鼓励和殷切期待。烟大法学院青年学者王洪平的硕士、博士都师从房绍坤教授,谈起房老师对他的学术培养和治学方法,他感慨良多:“我师从房老师从事民商法学的学习和研究十年余,可以说,是房老师手把手把我领入了学术的殿堂。房老师学术视野极其开阔,学术思维极其活跃,治学方法极其严谨,对学生的学术训练极其严格,是莘莘学子的良师益友,这也正是恩师能够获得极高学术声誉和为学子敬重的原因。”就这样,师傅带徒弟,徒弟教学生,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终成一片枝繁叶茂。

  三十年的时光,说短也长,短得转眼即逝,长得青丝变白发。房绍坤先后有多次机会离开烟台大学获得新的发展,但在人生抉择的重要关口,总有一股深情让他对挥洒青春的这一方校园不舍,总有一种责任让他愿为共同成长的这片土地坚守。正像是那首《烟大是你的根》,写出了他对毕业生不忘母校的期盼,也写出了他扎根沃土、初心不改的情怀。这一路的奋斗,师者、学者、管理者的三重身份在房绍坤的身上相得益彰。他以学者之深厚,成就师者之博爱,以重教之根本,成就学府之底蕴,投身教育、孜孜以求,育一方桃李无数,树一方百年根基。

初审编辑:李润杰 姜晖

责任编辑:吴杭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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