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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17名公务员、7个公务员集体获全国表彰

  记者 赵君 报道

  本报济南8月30日讯 今天上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我省推荐的14名公务员、7个公务员集体受到表彰。此外,税务系统、银保监系统、应急系统受表彰公务员中,我省各有1名。

  山东省沂南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县妇女联合会党组书记、主席丁淑萍;威海市公安局反恐支队支队长陈强;汶上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城郊法庭庭长林娜;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药政处二级调研员亓玢;潍坊市寒亭区寒亭街道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于伟东;烟台市信访局信访督查专员张文香;泰安市泰山区委统战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白拥军;高青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付萍;德州市科协科普部部长李桂发;滨州市红十字会赈灾救济部部长庄艳;菏泽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巡查督查科科长陈亚鹏;济南市济阳区济北街道党工委委员、党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江昊杰;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审批服务一处四级调研员张大为;郯城县委组织部原常务副部长,县党性教育工作管理中心原主任杜金梅;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市中区税务局税源管理一科科长山清;山东银保监局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监管处副处长陈涛;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监察执法四处二级调研员张在贵获得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创建黄河口国家公园工作专班、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检察院、日照市体育局、济南市历下区甸柳新村街道办事处、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滕州市东郭镇党委、烟台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获得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我省受表彰的个人和集体,覆盖省市县乡不同层面,涵盖了党的建设、改革发展、民生保障、乡村振兴、生态文明、科教文化、社会治理等多个领域,是各个领域的先进和模范,彰显着新时代忠诚干净担当的公仆本色。

初审编辑:李润杰 姜晖

责任编辑:吴杭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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