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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三十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部分获奖成果推介(三)

  编者按: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要建立科学权威、公开透明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价体系,建立优秀成果推介制度,把优秀研究成果真正评出来、推广开。”作为全省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最高奖,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哲学社会科学重要论述,不断完善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为人民做学问为中心、以定性和定量评价为手段、以高考管理监督模式为保障、以公众普遍高度认可为支撑的评价体系,在实践中取得很好成效,在学术研究、学科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导向作用。

  山东省第三十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奖成果,原发刊和出版社层次普遍较高,具有较强时代价值和实践意义,学科“鲁味”特色明显,学界反响大、社会效益突出,很多观点具有重要咨政参考价值和启发借鉴意义。为切实加大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宣传和转化力度,提高优秀成果和人才的学术影响和实践价值,自即日起开辟专版,从省第三十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中选取部分代表性强、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参考和借鉴意义的成果进行推介。

  

  王佃利 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城市管理、社区治理、公共政策等。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课题十余项,出版《城市治理中的利益主体行为机制》《现代市政学》《邻避困境:城市治理的挑战与转型》《跨域治理:城市群协同发展研究》《古城更新:空间生产视角下的城市振兴》《走向均衡可持续的发展之路——中国城市公共服务变革40年》等著作10余部,在《中国行政管理》等权威期刊发表论文50余篇。

  邻避困境:城市治理的挑战与转型

  王佃利等

  近年来,邻避现象已成为城市治理面临的典型挑战。所谓邻避现象,是当地方公众面对可能对周边环境和居民带来负面影响的公共设施建设时,尽管承认设施的必要性,但依旧抵制政府将此类设施建设到自家周边。实践中,邻避设施往往在“一建就闹,一闹就停”的尴尬中无所适从,地方政府在“封闭决策—公众反对—政府压制—冲突升级—停建妥协”的怪圈中疲于奔命。因此,对邻避现象产生的内在机制进行研究,探讨跳出邻避困境的邻避治理路径,对于处于转型期的中国城市而言,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一、主要内容

  该书是国内首部系统研究邻避问题的专著,系统探讨了国内邻避现象产生的内在逻辑。该书认为,邻避现象本质上是地方政府、开发商为主形成的“增长联盟”与当地居民为主体的“社群联盟”之间,围绕邻避设施所带来的区域经济效益和公共效益、周边居民所遭受的福利损失所展开的联盟博弈。邻避现象是在“邻避设施建设—邻避效应感知—邻避诉求表达—邻避决策制定—邻避冲突生成”五个递进的环节和维度下,增长联盟和社群联盟之间的博弈和冲突升级。并据此构建了本书的分析框架。

  进而,该书分析了在五个环节和维度下,邻避问题的成因、表现与演变逻辑。邻避设施建设是邻避现象的起点,反映了设施建设中的价值选择问题,作为城市发展中的一种空间难题,技术属性与社会属性的冲突贯穿于邻避困境的始终。邻避情结是对邻避设施的风险的感知与扩散,公众对风险的主观建构在舆论传播革命和沟通不足的条件下得以强化、放大。邻避诉求反映了风险感知外化过程中增长联盟和社群联盟的差异化立场;邻避决策则是诉求表达中公众对政府决策立场与决策过程的“不服从”抗争;邻避冲突是公众决策参与受阻后采取的集体行动,危机沟通与意义构建贯穿于平息邻避冲突的全过程。

  最后,该书提出了对邻避现象“常态化”趋势的判断,以及在此背景下创新“邻避治理”的理论构想,推动邻避设施建设中增长联盟与社群联盟之间转向一种非对抗式的协商合作关系,其目标不仅在于避免事态升级,更在于建立健全一种长效机制,探讨了正义导向的设施规划、邻避设施的风险处置、开放式的决策体制与决策过程等推动邻避治理转型的可能选项。

  二、学术贡献

  该书推动了邻避治理的理论创新。作为国内首部系统研究邻避问题的专著,该书系统梳理和整合了我国多元学科视角下对邻避问题的研究成果,提出了邻避冲突的联盟博弈与演化逻辑模型,创造性地提出了“邻避治理”概念,产生了较大学术反响。

  该书提出了对理解邻避现象的观点创新,以转变对于邻避现象消极、被动的认知立场和应急处置的回应思路。认为在邻避现象“常态化”趋势下,邻避设施不应成为社会发展的“异物”,而是社会发展的“必需品”。邻避效应也不是社会发展的“负能量”,公众懂得发声的社会是一个权利意识觉醒的社会,也是一个政治开放与包容的社会。面对邻避设施建设中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分歧不必“如临大敌”,社会经济的发展本身就伴随着利益群体的多元分化。

  

  杨道波 聊城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聊城大学公益慈善与社会创新研究院院长、聊城大学慈善法研究所主任,获评第三届“山东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称号。自2005年起致力于慈善法研究,围绕该方向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3部,合著2部,合作出版译著1部。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中国博士后基金项目1项,山东社科规划项目1项,民政部项目1项。成果被《新华文摘》《中国高校文科学报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转载、摘编4篇,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专家建议稿

  聊城大学慈善法研究课题组

  我国是一个富有法治传统的国家,但慈善法传统资源并不丰厚。因此,如何立足于我国现实国情,挖掘我国传统慈善立法资源,有选择地借鉴国外慈善立法资源,铸就我国慈善基本法文本,则是我国慈善立法的基本任务和基本思路。《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专家建议稿》就是贯彻落实这一任务和思路的成果之一。该建议稿一百零三条,在参考中外上百部立法文本或资料基础上,遵循立法规范,科学设计立法条款,初步勾勒了我国慈善法的基本框架。

  明确慈善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定位是起草慈善法建议稿必须面对的一个基本问题。在英美国家,慈善法主要以信托法为基础来缔造;在大陆法系国家,慈善法主要以民法与合同法为基础来缔造。因此,既有慈善法在总体上属于传统法律分类中的私法。慈善法尽管是以自愿性机制来实施社会财富和服务社会性分配的法,但其中又必须涉及对慈善组织及其慈善活动的监督管理,因而管理性、强制性又是慈善法规范的重要属性和组成。可见,慈善法也带有明显的社会法特性而不是单纯的私法。该建议稿正是在对慈善法这一定位的认识基础上,结合我国法律体系的实际情况,融合了民法、合同法、信托法与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规范,实现了任意性规范与强制性规范搭配衔接,从而确保慈善法规范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有地位、能协调。

  慈善法的结构体系如何,是该建议稿处理的另一个争议较大的立法问题。在结构体系上,建议稿包括总则、慈善组织、慈善捐赠、慈善募捐、慈善财产的管理与使用、慈善信托、慈善信息披露、监督管理、扶持促进以及涉外慈善活动管理和法律责任,覆盖了慈善活动以及与慈善有关活动的主要领域。但是慈善法又不是万能的,它不能也不需要调整所有的慈善关系。慈善法对慈善关系的调整必须具有明确性、独特性。既要解决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的主要问题,又要解决慈善法和其他法律之间在慈善关系调整上的关系。遵循这一认识,该建议稿清晰地处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与《公益事业捐赠法》《民法》《信托法》《合同法》之间关于慈善关系调整的复杂关系,厘清了诸法之间关于慈善关系调整的分工和合作。

  除了上面的创新之外,该建议稿与其他建议稿相比还有一些突出的独特之处。诸如该建议稿将慈善活动区分为无偿性慈善活动和有偿性慈善活动,并对有偿性慈善活动做了限制;对慈善组织的行业组织进行了专门规定,而且认为慈善组织的行业组织也可以成为新的慈善组织;借鉴企业破产法,对慈善组织的破产清算做出了较为具体规定;在募捐组织方面,借鉴美国做法,对募捐商业合作伙伴以及职业募捐人做出了设计;设专章对国际慈善组织活动进行原则性规定。这些都是其他建议稿所没有的。

  本建议稿的主要价值和社会影响体现四个方面:一是基本奠定了慈善法基本理论、范畴和体系框架;二是被部分学者引用10余次,部分观点成为学术研究和传承的重要基础资料;三是很多条文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立法所采纳,从而为国家立法提供了十分重要的参考;四是尽管有一些条款没有被官方采纳,但是部分条款对于弥补慈善立法的漏洞以及慈善法未来修改也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指引价值。

  

  盖光 山东理工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授,从事文艺学、美学及生态文化研究。近年来,发表“生态”问题研究论文及文学评论100多篇,合作主编《生态美学丛书》《生态哲学丛书》,出版专著《文艺生态审美论》《生态文艺与中国文艺思想的现代转换》《生态境域中人的生存问题》《生态批评与中国文学传统:融合与构建》等。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省社科规划等省级项目4项。获省、市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0余项,2014年获泰山文艺奖。

  生态境域中人的生存问题

  盖光

  一、主要内容

  人类要可持续性生存与发展而合理走向未来,就须肯定人是在生态系统中从事着生命体验活动的人,必须积极主动且有目的地构建人的生态性生存机理,进而生态性地优化人的生存活动,充蕴人的生态优存机能,并合理、有效且及时地走进优存的境界,这本就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生态性优存”的基本前提应该是人在生态系统构成中与自然建立的生态和谐且有机联动而生成的人的“能动性”存在,促动着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及人与自身多重条件下的生态和谐及有机关系,不断促成“生态”条件下的人类文化与文明,就此,亦可明晰生态文明是促使人类获得真正意义上的生态性生存的人类文明机制。

  全书通过生态系统和谐结构、生态存在论、生态思维论、主客体生态论、生态价值论、生态支持论等多层论题的研究,引申至关于生态文明问题的审视,继而确证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终将行进的、必然的历史过程。

  二、创新之处

  把握人的生存之基本的生态关系,认识当前社会问题、经济问题、文化问题及人的生存问题应该守持什么样的生态观念。明确生态观念实际是我们认识一切问题的基本观念,须将如何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有机关系,逐步引申到社会生态关系、精神生态关系、文化生态关系,并最终趋于生态化平衡态及有机性的重要观念。

  提出人的生态优存论问题,立足人的当下生存状态,进而直视人的未来性生存问题。力求构建人所应有的,本来且本真性生存,实际也是在复合生态系统中的生存,在生态文明条件下的生存,这必然体现很强的现实意义。

  以辩证思维为基本的方法论依据,与系统整体性、多样性、复杂性方法融合,形成有机性及过程性的生态思维方法系统,使生态方法成为我们认识自然、社会、精神及文化状况,体验人的生态“优存”的可行方法。

  以生态价值为基本的价值定位,深化认识生命的价值,生态有机性地构建自然、社会、精神及文化价值系统,继而深度探究人的价值及人文价值。

  从人的生存问题展开而逻辑地引领出,或者必然走向生态文明问题研究。把生态文明作为历史性和纵向生成性及多样文明形态有机合成的文明存在,探讨其整合性、建设性机制及“情理”特征,并指出生态文明是人类历史与现实中一切文明成果及体系能由生态性整合的文明构成,是融合性文明,是人类文明行程的必然走向。

  三、成果价值

  关注人类生存问题,且如何在生态条件下“优存”,是任何人,任何科学研究都不可回避的问题。该书从概念范畴建立,论证及体系运演,各种关系明晰,直视这个基本问题的解答,其价值呈现既重学理阐释,也融应用性体认。

  人类不可能游离于生命有机性而特立独行。关注人类存在,其基本视点应定位在如何把握人的生命自由及生存活动的和谐性问题上,应以生命为逻辑起点,合理地巡礼人与自然的生态有机关系,认识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如何才能融入生态系统和谐的运行中。

  对何谓“生态”,“生态”何为的考论,在基础理论构建、生存境域体察、方法论运用、主客体结构转换、生态支持系统以及对生态文明社会构成的系统研究都深含必然的学术价值。

  合理解析生态问题,结合现实中最具体、最直接、最具应用性的回应,体现理论研究的责任和价值。理论研究理应密切关注生态和环境问题这个焦点,更要为人的生存与发展提供必要的理论支持,以服务于生态文明建设。

初审编辑:李润杰 姜晖

责任编辑:吴杭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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