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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地”如何飞出产业合作新天地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飞地经济是跨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形态,能够促进生产要素跨区域流动和地区间资源互补与协调发展。山东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明确指出,要支持跨区域共建协同创新平台和“飞地园区”,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高地。

  当前,“飞地经济”已经成为推进区域间产业合作的有力抓手。“飞地经济”是指在行政上互不隶属的两个及以上地区,打破行政区划界限,以各类开发区为主要载体,在平等协商、自愿合作的基础上,以生产要素的互补和高效利用为直接目的,在特定区域合作建设开发各种产业园区,通过规划、建设、管理和利益分配等合作和协调机制,实现互利共赢的区域经济发展模式。互补发展是双方共同的愿望,达成合作后,后发区域可以站在更高的平台上,引入先进区域的产业资源,以及更先进的管理经验、体制机制,享受发展红利,而先进地区产业转型也拥有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我国“飞地经济”始于20世纪90年代的苏州,2000年后开始在全国推广,成效明显。

  近年来,我省围绕港口基础优势大力推进“飞地园区”建设,依托“飞地合作”推进陆海统筹发展的能力持续增强。黄河国家战略的落地实施,为我省发展“飞地经济”拓展了新空间、提出了新要求,为黄河流域产业合作开辟了新的渠道。我省加强“飞地经济”建设,推进黄河流域产业合作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制度先行。对接国家重大战略,着眼全流域产业发展,加强全流域“飞地经济”协同发展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创新。推进黄河流域“飞地经济”合作涉及方方面面,特别是税收分成及统计核算等相关事项。税收分配、统计核算等不仅影响地方财政收入,更是与GDP排名等地方利益密切相关,处理不当会严重阻碍企业对接、产业转移,进而成为制约区域产业协同发展的一大障碍。建议我省率先制定黄河流域“飞地合作”的若干意见,鼓励地方或企业根据自身需要与黄河流域相关省份开展“飞地合作”,省发改委等综合管理部门要及时跟进服务,与相关省份建立协作联席会议机制,及时研究跨区域飞地合作中大家关注的园区共建、产值统计与考核、税收分享、产业链整合对接的收益分配等问题,出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就具体参与者而言,在合作过程中,双方要有较强的法治观念和契约意识,遵守承诺、依法办事、互利共赢。要实现产权的规范化,项目要用现代企业制度去运作。总之,区域合作共建要找到合适的模式和路径,让双方实现互惠互利,这样才能可持续发展。

  着眼全局。立足山东,放眼全流域,以省际“飞地园区”为主要抓手,以当前大家关注的产业合作为重点,激活流域产业合作发展的内生动力,推动区域合作走深走实。一是加强“碳中和飞地”合作建设。我省碳排放总量大,决定了碳中和难度大,建议加强与生态资源相对富足的省区开展碳汇园区“飞地合作”。二是加强“开放飞地”合作建设。加快山东港口内陆港在黄河流域的布局与建设,积极探索沿黄省份与山东联合双向建港,包括“出海港”和“内陆港”。三是加强“科研飞地”合作建设。山东沿海开放的基础优势为汇集更多高质量科技要素提供了前提和保障,这些科研优势要更多地向内陆辐射,建议山东与内陆地区加大科研飞地合作的深度和广度,特别要吸引更多的内陆企业和科研机构在山东设立“科研飞地”。四是加强“产业转移飞地”合作。深化东西部产业协作,推动省内劳动密集型产业、高耗能产业、加工组装产能向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成本更低、能源更丰富的中西部地区梯度转移。

  “济青”引领。发挥济南青岛超大城市“双核”引领作用,以省内“飞地园区”建设为重要载体,优化产业链布局,推动优势产业集群成链发展。一是发挥济青双核集聚引领优势,建设辐射半岛城市群的“总部飞地”。以济南、青岛两大核心城市为“飞入地”,吸引中原城市群、京津冀城市群、长三角城市群高端产业、领先企业驻地落户,打造省内头部企业和企业区域总部聚集高地,塑强核心城市产业集聚能力。二是发挥次中心城市产业基础优势,集中建设几个特色“飞地园区”,不断增强我省特色产业集群区通过“飞地合作”优化配置资源的能力。三是发挥鲁西地区人力成本优势和毗邻中原城市群的区位优势,吸引更多的高端制造环节中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进驻,重点在四省交界地建设“劳动密集型产业飞地”。

  县域突破。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重点,积极推进沿黄县域“飞地协作”创新。我省沿黄县域发展普遍面临生态约束压力,单靠自身资源禀赋很难实现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同的目标要求。一是支持沿黄县区“高耗水、高耗能”产业按照“飞地经济”模式有序迁出,一方面解决产业发展面临的生态约束难题,另一方面也缓解因产业迁出而出现的财源紧缩问题。二是支持沿黄县区按照“飞地经济”模式合作开发沿黄生态资源,一方面解决沿黄县区推进生态资源开发自有资金不足的难题,另一方面也为黄河生态资源高质量开发利用提供更大空间。三是支持沿黄县区积极发展“碳汇飞地”。沿黄县域生态保护工作开展无疑会增加更多的碳汇盈余,与我省工业发达地区的碳汇赤字正好形成互补,通过推进工业发达地区与沿黄县区开展“碳汇飞地”合作,一方面可以更好地解决我省自身的碳中和难题,另一方面也为沿黄县区更好实现生态保护提供财力支撑。

       [作者系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校刊部教授 赵丽娜]

 

初审编辑:李润杰 姜晖

责任编辑:吴杭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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