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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军

  

  王军,男,山东省莱阳市人。西北大学经济学博士。中共山东省委党校科研处处长、副教授。

  主要从事《资本论》、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经济学原理、制度经济学、政府管制理论等方面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教学方面:目前主要承担市厅班、人大政协班、中青班、县处班、县委书记班等班次的经济学理论与实践方面的专题讲授,同时承担政治经济学专业研究生和硕士班、党政班、在职研究生班的课程。曾获山东省委党校主体班次、业余教班次优秀教学奖。

  近三年来,响应党校深化教学改革的要求,积极参与党校教学改革实践,先后承担或者参与了案例教学、现场教学、论坛式教学等新型教学方式,在全国党校系统中形成了比较大的影响。同时注重思考探讨党校干部教育、教学改革、教学科研一体化的规律性和实践形式,撰写了四篇相关论文发表于《学习时报》和《理论建设》,两篇工作总结和体会刊于省委党校《教学简报》,在全省党校范围印发。

  科研方面:主持完成省部级研究课题6项,参与完成国家和省部级课题9项,主持完成横向课题6项。在《新华文摘》、《光明日报(理论周刊)》、《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兰州大学学报(社科版)》、《中共中央党校学报》、《山东社会科学》和《理论学刊》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0多篇。有7篇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光明日报(理论版)》、《人大复印资料》等全文转载或论点摘要。主持项目获得省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参与项目获得省社科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2项;主持或首位成果获得省党校系统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1项、三等奖2项。主持成果被韩寓群省长和王仁元副省长签批1项;参与成果被张高丽书记、韩寓群省长等省委、省府领导签批2项。由于科研成果较为突出,获评第二届“山东省社会科学学科新秀奖”。

  兼任山东省经济学会常务理事,山东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山东省生产力学会、山东省县域经济研究会、山东省农村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山东省决策咨询科学学会、山东省青年社会科学工作者协会理事等职务。担任省政府综合融资平台——山东省发展投资公司重大投资项目评审专家,参与了我省14所省属高校新校区建设、南水北调东线山东省境内20个县市区的污水处理项目、荷泽市10个工业开发区等的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评审工作;受聘担任“‘中国云南·消防改革与发展论坛’理论研究专家组成员”。

初审编辑:李润杰 姜晖

责任编辑:吴杭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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