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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水价改革准备这么做!城镇供水水价、农业水价、区域综合水价了解下

  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7日讯 11月7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山东省水利厅主要负责同志和山东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等解读《山东省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据悉,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是促进节约用水和水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发挥好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制约随意取水及浪费水资源行为非常必要。记者在发布会上获悉,目前,山东省有利于提高水资源使用效率和效益的水价形成机制仍需进一步建全和完善,《实施方案》中对该方面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对此,山东省发展改革委二级巡视员王海明表示,“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各相关部门,进一步探索推进水价改革,建立健全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的水价形成机制,倒逼节约用水和水生态保护,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

  一是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全面落实《山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通过水权确认、节奖超罚、财政补贴等措施,促进农业节水、减排、增产、增效。力争到2025年建立起合理反映农业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二是加快区域综合水价改革。建立统一水价制度,在科学分析供用水量的基础上,分地区、分行业制定统一水价。近期,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山东省水利厅、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加强区域综合水价政策研究,探索推进区域综合水价改革。省级层面重点实施省级跨流域调水工程区域综合水价改革,对长江水、黄河水等外调水科学确定供水价格;各地可结合本区域实际,在条件成熟地方分区域、分行业先行,也可在一个区县先行试点,积累经验,逐步向所有多水源供水区覆盖,到2025年基本完成市县两级区域综合水价改革。

  三是加快城镇供水价格改革。首先,要改革目前城乡供水水费财政补贴制度,按核定供水水价计征水费,逐步消除交叉补贴,将公共财政对用水户由“暗补”变“明补”;其次,建立充分反映供水成本、激励提升供水质量的城镇供水价格形成和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将居民用水价格调整至不低于成本水平,非居民用水价格调整至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水平;第三,全面实行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并适时提高水价阶梯标准。同时,还要改革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费收费政策,对污水处理费标准实行动态调整;理顺再生水价格体系,促进工业企业再生水循环利用。通过科学合理价格形成机制的建立,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取得好的效果。

  闪电新闻记者 姜洋 耿琰

初审编辑:李润杰 姜晖

责任编辑:吴杭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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