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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降低输液器、纱布等收费!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南11月20日讯(记者 陈洋洋 通讯员 黄亮)20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山东省自2019年12月10日起,全面取消全省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患者看病的输液器、纱布等耗材将降价,另外,血常规、肝功、肾功等检验费用也将降低。

 

  山东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医保基金多支出3.9亿,患者看病输液器、纱布少花钱


  “改革前高值医用耗材加成费用由患者自付的,改革后由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际水表示,12月10日起,山东全面取消全省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所有允许单独向患者收费的医用耗材,以实际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以成本形式打包计入医疗服务价格的医用耗材,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在实际购进价格之外接受经营者给予的价格折扣或其他形式的折扣。

 

  “就驻济省(部)属公立医疗机构调价方案而言,患者费用负担总体没有增加。”郭际水表示,本次调整,一是取消耗材加成,降低了患者的耗材费用,尤其是使用价格较高耗材的患者减负更为明显。同时,从长远来看,更有利于降低医用耗材价格,推动医用耗材合理使用,遏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破除了医疗机构追求医用耗材收入的逐利机制。这对广大患者来说,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利好。二是山东省本次将取消的医用耗材加成,主要是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对公立医疗机构补偿,并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改革前高值医用耗材加成费用由患者自付的,改革后由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患者负担。据测算,仅此项改革,全省医保基金就多支出3.9亿元。

 

  另外,本次降低了部分大型设备检查和检验价格,对于检验、检查项目多的患者会明显感觉到改革后医疗费用降低。

 

  调整524项医疗服务价格

  急诊、疼痛、妇产科等467项价格上调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山东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本次调整主要是将取消的医用耗材加成平移调整到医疗服务价格上。

 

  据介绍,山东将重点支持新的医学科学技术、“互联网+”医疗服务、医养健康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支持中医、儿科等学科领域发展;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家庭医生签约等项目价格;降低收费偏高的大型设备检查和检验类项目价格;逐步放开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较强及涉及国际医疗的诊察费等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记者从发布会获悉,山东取消驻济省(部)属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同步调整了524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其中,上调价格项目467项,包括急诊、疼痛、耳鼻喉、妇产科、神经外科等我省优势学科项目,治疗、中医等主要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且与外省对比价格偏低的项目,介入、全身麻醉、手术、腔镜等技术含量较高且单独收费耗材使用较为集中的项目,另对六岁以下儿童所有口腔治疗项目加收不超过20%。

 

  另外,下调价格项目57项,主要包括血常规、肝功、肾功等主要由仪器设备分析给出结论的检验项目,及双源螺旋CT等大型设备检查项目。

 

  新增88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包括检验、治疗、手术、康复等项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为推动山东省医疗服务新技术、新领域、新业态发展,促进医疗新技术及时进入临床应用和山东省医养健康产业发展,省医保局发文公布了今年新增的88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包括检验类21项、治疗类27项、手术类26项,中医康复类8项,其他类6项。

 

  新增的项目在全省范围内执行,暂由医疗机构制定试行价格,试行期2年。试行期满后,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由医保部门制定正式价格;未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机构应在服务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名称、编码、内涵、计价单位和价格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互联网+医疗纳入医保报销

  在本地医院接受外地医院网上看病也能报销


  制定“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支付政策。为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新业态的发展,实现优质医疗资源跨区域流动、促进医疗服务降本增效和公平可及,11月11日,省医保局制定出台了《关于“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实施意见》,对“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立项、价格制定、医保支付等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公布了互联网复诊、远程单学科会诊、远程病理会诊等7项“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并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际水表示,患者在当地公立医院接受外地公立医院提供的“互联网+”医疗服务,是可以报销的。

 

  定点医院提供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与目前支付范围内的医疗服务项目内容相同,经过相应程序后即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按规定报销。患者可根据当地的报销政策执行。

  对于跨地区服务的报销问题,应当按患者参保地的政策执行。概括起来就是,按服务所在地的价格交费,按患者参保地的医保支付政策报销。

初审编辑:李润杰 姜晖

责任编辑:吴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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