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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星期五)下午3:00,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政府新闻发言人、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山东高速集团负责同志介绍全省高速公路限速管理排查整治工作情况。
山东省政府副秘书长、山东省政府新闻发言人于成河在发布会上表示,针对近期群众反映和媒体报道的高速公路限速问题,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有关部门认真对待、直面问题、迅速行动,积极开展实地核查和全面摸排,深入分析查找原因,推动问题整改,并第一时间部署省委办公厅牵头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山东高速集团、山东交通规划设计院等单位组成6个督导组,采取实地踏勘、校对数据、听取汇报、收听导航播报、与驾驶人当面交流等方式,累计行程6000余公里,对涉及我省高速公路限速管理的有关问题线索逐一进行核查。
省委省政府专题听取核查情况汇报,进行认真研究,决定由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自9月1日至11月30日,在全省联合组织开展高速公路限速管理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对部分路段限速标准过低、施工路段限速标准忽高忽低、个别路段测速设备距离较近、完工路段限速标志未及时移除、导航错报误报较多等问题进行坚决排查整治。
山东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政治部主任修春清在发布会上说,当前,高速公路测速取证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单点测速,二是区间测速,三是移动测速。单点测速的使用主要是针对限速值不一、路况复杂、安全标准不高的路段,受这些客观因素制约,在此之前,山东省采用单点测速方式较多。驾驶人通过单点测速的路段,会把注意力放在测速抓拍,看到测速提示标志往往会紧急刹车,而且单点测速抓拍的超速违法有时具有一定的偶然性。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结束后,高速公路区间测速管理模式将全面铺开,对单点测速设备记录的超速违法数据予以留存,不作为罚款、扣分依据,仅作为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认定的依据。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其峰在发布会上说,高速公路在设计建设过程中,是有设计时速的。设计时速是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结合地形、工程经济、预期效果和沿线土地利用等多种因素,经反复论证研究确定的,是公路设计的最重要指标。
为进一步让山东高速“高速”起来,山东将全面提升全省高速公路通达能力和通行效率,将设计时速都提升到120km/h,已经完成了济青高速、滨莱高速等通行量大的高速公路“四改八”改扩建,通行效率大幅提高。今年11月份,全长232公里的京沪高速莱芜至临沂段改扩建工程将建成通车,到今年底,山东六车道以上高速公路比例将由2017年底的占比16%提高到26%,届时通行条件将大为改观。
山东高速集团执行总监艾贻忠在发布会上说,为最大程度保障道路通行,目前在建的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均为边通车边施工,需进行交通转序(即通行车辆需要在道路左、右幅之间转换行驶),造成施工路段、未施工路段、转序路段等多种路段并存,不同路段对应不同限速值,易使驾乘人员形成限速“忽高忽低”的印象。下一步将进一步优化改扩建路段施工组织,在保证施工进度和行车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转序点,提升司乘人员的通行体验。
初审编辑:李润杰 姜晖
责任编辑:吴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