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末,山东东部地区有望率先实现低保标准城乡统一
12月2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山东省民政厅负责人回答了关于“十四五”期间,山东民政部门就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的设想和打算。按照计划,到“十四五”末,全省城乡低保标准之比争取缩小到1.3:1以内、东部地区实现城乡统一。
“十四五”期间,山东省民政厅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山东省贯彻<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若干措施》和省政府《关于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指导意见》等,制定出台《<社会救助法>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山东省民政厅副厅长赵立杰说,省民政厅将用2年左右时间,在全省建立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临时救助为主体,以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以信息化为支撑,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
此外,按照困难群众的不同情况和不同需求,山东省民政厅将分类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8项社会救助,搭起社会救助工作的“四梁八柱”。
赵立杰表示,到“十四五”末,全省城乡低保标准之比将争取缩小到1.3:1以内、东部地区实现城乡统一;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原则上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确定,全自理、半护理和全护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原则上分别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1/10、1/6和1/3确定;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做到愿进全进,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不低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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