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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遇电梯故障等7种情形 业委会查验后即可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维修

  12月31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十三五”时期居民住房工作有关情况。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山东将防水损坏、电梯故障、消防设施故障、管道爆裂、雨水倒灌等7种情形列入应急使用程序,发生以上情况后,可以不经过业主表决,业主委员会现场查验确认后即可组织维修。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周善东介绍说,“十三五”期间,山东不断优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政策,在全省积极推行维修资金使用审核备案“全程网办”,指导济南、济宁、日照等市试点开展电子表决,大大提升了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效率。截至2020年,全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余额达900余亿元,增值60余亿元,使用约22.5亿元,主要用于小区外立面防水、电梯、消防设施以及小区路面、路灯、监控等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实现“应修尽修”,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和房屋使用安全。

  为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山东制定印发了《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在使用表决方面,山东在“经有利害关系的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常规表决的基础上,创新增加“双三分之一”异议表决方式,即“根据业主共同管理规约的约定,持不同意意见的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一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一以下的,视为表决通过”,有效解决使用“表决难”问题,下一步将按照《民法典》物权编关于业主共同表决事项的要求进行调整;在使用管理方面,将防水损坏、电梯故障、消防设施故障、管道爆裂、雨水倒灌等7种情形列入应急使用程序,发生以上情况后,可以不经过业主表决,由业主委员会现场查验确认后即可组织维修,大大提高了维修效率;在资金管理方面,明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定期分配,当年交存部分收益按同期银行活期利率计算,其余部分年化收益率不低于同期银行一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充分保障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保值增值水平。

  原链接:山东:遇电梯故障等7种情形 业委会查验后即可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维修

初审编辑:李润杰 姜晖

责任编辑:吴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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