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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省委宣传部研究决定,山东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中共山东省委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对2018年度优秀科研成果进行了评选、资助活动。
根据《山东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中共山东省委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科研成果鼓励资助办法》(鲁宣办发〔2019〕4号)开展,旨在表彰、鼓励社科理论研究工作者为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出的贡献,调动大家发文的积极性,特别是鼓励大家在中央“三报一刊”积极发稿,叫响“山东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中共山东省委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品牌,打造全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高地。
本次活动评选、资助对象为以山东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中共山东省委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名义、研究中心研究员或特约研究员名义发表的理论成果。2019年3月,研究中心发布开展2018年度优秀科研成果评选资助工作的通知,各市、有关企业党委宣传部,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宣传部,山东省理论建设工程重点研究基地,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积极报送,共收到申报成果55项,其中符合评选条件的成果有36项。根据成果的质量、影响、发表层次、篇幅等,最终评选出《不断开辟21世纪马克思主义新境界》等27篇质量较高的理论文章给予奖励资助。每篇文章奖励资助0.5-3万元不等。
本次活动流程严密、制度规范,评选出的科研成果质量高、影响力大,对当前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做出了理论回应,代表了山东在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的最高水平。优秀科研成果评选、资助活动每年举办一次,在每年的上半年评选、资助上一年度发表的理论成果。
初审编辑:李润杰 姜晖
责任编辑: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