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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爽 报道
本报济南讯 为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6月8日,山东政法学院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简称《民法典》)宣讲团。
宣讲团依托山东政法学院法学学科和人才优势, 团长由山东政法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许海波教授担任,成员由山东政法学院民商法学院的教授、副教授和法学博士组成,其任务是切实发挥学校服务国家法治建设、服务社会、服务人才培养的多元功能,宣传好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宣讲《民法典》的重要意义、基本理念和核心内容,积极营造贯彻和实施《民法典》的良好氛围,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贡献力量。
初审编辑:李润杰 姜晖
责任编辑:吴杭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