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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威海市电子消费券活动将再次启动,第三轮消费券类别仍为通用类消费券,使用范围不限,全行业通用。消费券每份50元,内含5张10元消费券,消费满40元即可使用,即消费满40元即可使用10元消费券!
注意事项:
1.第三轮消费券将于5月30日(星期六)上午10点开始投放,总计12万份;
2.活动面向威海市范围内所有人员,同一用户每轮最多可领取一份消费券,先到先领;参与前两轮活动的用户仍可参与第三轮;
3.消费券领取成功后,自动进入支付宝卡包,到店消费时通过支付宝核销使用,第三轮消费券有效期至6月7日;
4.电子消费券仅限线下消费使用,可以与商家优惠叠加使用,每笔消费限用1张消费券,同一用户在同一商家每天最多可核销1张消费券;
5.消费前请先行了解商家是否参加电子消费券活动。
6.消费者、商家参与方式与第二轮电子消费券相同。
初审编辑:李润杰 姜晖
责任编辑:金秀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