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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入选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试点城市

  记者 张蓓 谭佃贵 报道

  本报潍坊讯 11月10日,全国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试点工作启动仪式在江西景德镇举行,潍坊市成为中宣部批准的8个全国首届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工作试点城市之一。

  潍坊市是传统手工业发达地区,史上素有“南苏州北潍县”之誉,民间文艺源远流长。全市拥有市级以上民间文艺非遗项目225项,其中民间文学类、传统音乐类、传统舞蹈戏剧曲艺类、传统美术技艺类分别达69项、11项、33项、112项。在全市17个国家级非遗项目中,民间文艺占11个。

  近年来,潍坊市积极探索民间文艺传承挖掘与保护发展的有效途径,出台政策措施、设立文化产业、非遗保护等专项资金,对重点民间文化企业、文艺人才和文艺作品等进行扶持,促进了全市民间文艺和产业融合发展。

  下一步,潍坊市将以开展民间文艺版权保护和促进试点工作为契机,加快探索民间文艺领域版权保护与促进工作新业态、新模式、新机制,不断强化民间文艺版权创造、保护、运用和宣传推广等,加快推进民间文艺版权产业发展,力争经过一年努力,高质量完成各项试点工作任务,实现民间文艺版权赋能全产业发展目标,将潍坊建设成全国领先的民间文艺版权保护和促进地区,为文化传承和乡村振兴作出版权贡献。

初审编辑:李润杰 姜晖

责任编辑:吴杭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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