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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全国新闻出版和电影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公示

  根据《关于评选全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157号)和《关于开展全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双先”评选复审有关工作的通知》(广人发〔2019〕297号),现将初审后形成的全国新闻出版和电影系统“双先”正式推荐对象名单公示如下:

  一、先进集体

  山东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青岛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潍坊市文化和旅游局

  泰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明天出版社有限公司

  二、先进工作者

  任致诚  淄博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执法督查科科长

  张海舰  威海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三、劳动模范

  梁晓东  泰山出版社有限公司总编辑、总经理

  夏建华  山东新农村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副经理

  崔  刚  济南出版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如对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或发现存在影响表彰的问题,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委宣传部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应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受理单位:山东省委宣传部干部处

  通讯地址:济南市纬一路482号

  举报电话:0531—51775938

  邮政编码:250001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

  2019年11月28日

初审编辑:李润杰 姜晖

责任编辑:吴杭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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