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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终止水旱灾害防御Ⅲ级应急响应

  据水文部门监测,截止8月15日15时,沂河、沭河洪水均已平稳回落至警戒流量以下,根据《山东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试行)》有关规定,经研究,山东省水利厅决定于8月15日15时终止水旱灾害防御Ⅲ级应急响应。当前,河湖洪水仍在消退过程中,各级水利部门要继续加强工程监测巡查,强化工程统筹调度,确保水利工程平稳运行。

初审编辑:李润杰 姜晖

责任编辑:吴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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