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司法鉴定数值“四舍五入”省司法厅:有悖职业道德调查处理

  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25日讯 今晚《问政山东》播出第120期,聚焦优化法治环境,省司法厅接受问政。

  2018年7月4日,刘先生从梁山县买了一辆二手半挂车。买卖合同明确说明:车辆没有因为质量问题而进行过更换、退货或主要零部件的维修、更换。然而,车买回来后,年审时却发现了问题。

  刘先生介绍,第二年5月份审车的时候,审车的人员就说不给审,说车辆大架号有打磨的痕迹,不符合有关上路的规定。

  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的规定,“改变机动车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属于违法行为。了解到车架号被打磨的情况后,2019年9月,刘正义起诉了原车主。法院委托省内一家司法鉴定中心对车辆进行了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书显示:车架号部位有打磨痕迹,车架号位置前方有整形维修痕迹;2019年12月鉴定中心实测车架号长度约为106mm,这与2017年1月注册登记时的原始记录107mm不一致。刘先生认为,鉴定结果的大架号长度,跟原来的车辆原始档案不一致,跟当时自己买的时候那个长度是一致的,这就说明车辆当时买的时候,就是一个改装车辆。

  然而,距离第一次出具鉴定意见书7个月后,这家司法鉴定中心又出具了一份“答复函”,内容大致是:专家组评定后认为,测量结果存在误差,更正所有测量结果约为106.5mm,车架号长度与2017年车辆注册登记时的原始记录基本一致。2020年10月,法院一审认为:“答复函是对前者的更正,应以鉴定机构的答复函内容作为鉴定结论,虽然车架号部位有打磨痕迹,但原告未能证明打磨痕迹、整形维修痕迹形成的时间及原因。”

  刘先生说,法院就直接宣判了,自己就败诉了。

  一审败诉后,刘先生提起上诉,并设法找到了该车辆2017年发生过交通事故的关键证据,车辆损失为210290元。最终,二审判决刘先生胜诉,但他对鉴定中心的做法有意见。

  刘先生疑问很多,他说:“作为一个鉴定中心,应该是有严谨的作风,为什么数据轻而易举就改了?”

  那鉴定结果为什么前后不一致呢?11月17日,记者来到这家司法鉴定中心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说:“尺子是不会变的,但是测量的时候,这个可能说标的是20,但是测一下可能20.1,也有可能20.2。所有的测量都有误差,这个是现实存在的。”

  在问政现场,省司法厅厅长王玉君说:“司法鉴定是一项专业性非常强的工作,出鉴定要有几个条件:第一必须有规范统一格式,第二鉴定人要签字,第三盖专门司法鉴定公章。从节目中可以看出,司法鉴定确实存在工作不严谨的情况。问政以后,我们要专门组织人员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调查,看看问题出在哪儿,如果因为工作作风不严不实要进行问责。如果由于其他问题更不放过,要严肃处理。”

  闪电新闻记者大伟格洛王菁华报道

初审编辑:李润杰 姜晖

责任编辑:吴杭霏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