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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政职办〔2015〕1号
关于2015年度全省政工专业职务申报资格考试及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有关企业、省直有关部门政工职评办公室:
为切实做好2015年度企(事)业政工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资格考试及评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
为进一步提高政工专业职务评审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根据部领导的指示精神,借鉴全省党员干部德廉知识考试经验,从今年开始全省政工专业职务申报资格考试采用在线考试方式进行。各级政工职评办公室要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做好考试组织工作。
1、考试内容及命题
考试共分思想政治工作基础知识和外语两门。按照申报职级对思想政治工作基础知识考试内容进行分级。所有申报人员考试内容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史党建、时事政治、思想政治工作基本知识以及政治经济学、市场经济、现代企业管理、企业文化、法律基础知识等相关科目知识。高级及其以上申报人员增加哲学、教育学、心理学、伦理学和文学等相关科目知识。外语考试不分级,内容主要参考现行高校公共外语通用教材。
省政工职评办公室组织部分高校、科研机构专家学者编写山东省企(事)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资格考试试题库。题库总体题量为3850道题,其中思想政治工作基础知识为3350道,英语为500道。思想政治工作基础知识中单项选择题为1190道,多项选择题为820道,判断正误题为1340道;英语中语法选择题250道,阅读理解文章50篇,其中单项选择题和判断正误题各125道。
2、在线学习
请各政工专业职务申报人员浏览“厚道鲁商”官方网站(http://www.vrlushang.com)进行在线学习和模拟考试。需要纸制印刷材料的人员请与“厚道鲁商”网站联系(联系人:刘琨,联系电话:0531-82033956)。
3、在线考试
所有申报人员以局域网集中进行考试,实时答题,当场得分。考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包括80分)为合格。不组织补考,考试成绩合格者方有资格申报参评。
参加考试人员须完成思想政治工作基础知识和外语(英语)各80道题,考试试题从题库中随机生成。思想政治工作基础知识考试科目包括单项选择题30道(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20道(每题2分)、判断正误题30道(每题1分),外语(英语)考试科目包括语法选择题60道(每题1分)、阅读理解单项选择题10道(每题2分)、判断正误题10道(每题2分)。
4、考试时间
9:00---10:00,思想政治工作基础知识;
10:00---11:00,外语(英语)。
思想政治工作基础知识与外语一场分两阶段考试,中间不休息。
5、考试组织安排
省直部门、单位政工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资格考试和部分省直部门、单位(至今未成立中评委会的)材料申报及相关评审工作,委托济南市政工职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各相关部门、单位请与济南市政工职评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张志国,联系电话:0531-66601221),并及时通知参加考试人员登录相关网站了解相关信息,做好考试准备工作。驻市的省属单位,经省直有关主管部门与有关市协商同意后,可以参加所驻市组织的集中考试。
各市、有关企业政工职评办公室要及时联系确定考试地点,并做好考试筹备工作。省政工职评办将于5月上旬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到各考点调试安装软件。网站将于5月4日开放注册报名,并于5月18日下午16:00截止注册报名。各市、有关企业政工职评办公室于5月19日登陆管理后台查询人员报名情况,并于22日前将考场设置情况报省政工职评办公室。相关申报人员于5月25日至5月29日期间登录网站打印考试准考证。各考点请于5月30日上午12:00前将考试成绩数据上传系统。
省政工职评办公室将汇总各考点考试情况,统一打印合格证,并于6月30日前寄发各市、有关企业政工职评办公室。
各考点场地、设备、监考等相关费用由各市、有关企业政工职评办负责。省政工职评办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巡考。
二、严格标准条件
根据2014年度全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中出现的情况以及《山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暂行规定》(鲁宣发〔2014〕11号)和《关于山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鲁政职办〔2014〕1号)文件精神,就今年政工专业职务申报标准条件中几个具体问题做如下重申:
1、岗位。政工专业职务申报人员需提供最新岗位任职文件, 干部履历表不是最新的要提供后面的任职证明。事业单位政工专业职务申报人员必须提供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转系列申报人员要严格控制申报人员岗位和政工专业系数计算。综合岗位申报人员要提供岗位说明书和在岗位职责证明。分管政工的行政领导要提供分管政工的文件或者会议纪要。非专职或不以主要精力从事政工工作的人员不准申报。严禁公务员、参照管理事业单位人员以所属企(事)业单位政工人员身份参加申报。
2、学历。政工师及以下专业职务申报人员要求大专以上学历,高级政工师申报人员要求大学以上学历,教授级高级政工师申报人员必须大学以上学历。对国内函授、电大、网络等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历要严格审查;非国民教育学校学历(如山东科技进修学院、中国书画函授大学、华工理工商贸学院等),要提供承认学历的证明;国外大学学历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承认学历证明。
3、职称。申报晋升政工专业职务人员必须具有上一级政工专业职务并达到规定的年限,破格晋升、转系列晋升以及初次参评的条件和要求,请登录“厚道鲁商”网“政工职评”栏目,参见有关政策文件规定。人力资源师、房产估价师、注册估价师、高级理财师、企业文化师等由国家社会劳动保障部门确认的职业资格,以及企业法律顾问等享受中级职称待遇的非国家规定序列的职称不能作为中级资格申报高级政工师。
4、成果。各级政工职评办公室和广大政工申报人员要高度重视政研成果的质量和水平。政工论文必须在具有公开发行刊号的报刊发表。连续型电子期刊发表的论文不计算成果分数。在内部资料上刊出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论文、调查报告等,非政工类论文,各类消息、通讯、报告文学等,以及除各级政研会、社科联之外获其他有关部门表彰的优秀研究成果,不计分数,只作参考。正式发表出版和获奖成果必须提供作品原件、获奖证书和颁奖单位的表彰决定原件。政研成果字数要求按《山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暂行规定》(鲁宣发〔2014〕11号)要求执行。
5、荣誉。政工专业职务申报人员提供的荣誉须为政工方面荣誉称号,应在上一次评审并取得相应政工专业职务以来获得,初次参评人员必须为5年以内获得的荣誉称号。《关于山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鲁政职办〔2014〕1号)中没有明确规定的荣誉称号只作参考。荣誉称号除提供证书之外,还需提供表彰文件或相关原始证明。享受集体荣誉称号者需提供做出主要贡献的证明文件和任职文件原件。
三、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有关企业、省直有关部门政工职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政工职评工作,通过职称评定,真正评出正气,评出干劲,引导政工干部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政工干部队伍。
1、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关于印发〈山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鲁宣发〔2014〕11号)和《关于山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鲁政职办〔2014〕1号)文件精神,贯彻严格、认真、审慎的方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掌握标准条件和评定比例,严格把关,坚持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评审的主要依据,突出业绩,注重基层和一线,做到优中选优、宁缺勿滥。
2、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对考试组织、材料申报和资格评审等环节加强管理,制定具体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对考试、申报和评审过程中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问题,要坚决纠正、严肃处理,确保政工专业职务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3、本通知所涉及的有关规定若与此前相关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由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办公室负责解释。相关政策咨询、表格下载等请查询“厚道鲁商”网(http://www.vrlushang.com)和山东企业宣传网(http://sdqyxc.dzwww.com/)。
山东省企业思想政治工作
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办公室
初审编辑:李润杰 姜晖
责任编辑:尹永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