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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发布十五条措施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导语】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通知,确定采取15条措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

  【正文】 措施包括推进投资项目前期审批流程再造、大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深入推进“多规合一”“多测合一”等。

  根据部署,山东将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严格规范市场准入管理,推动“非禁即入”落实落地。切实降低小微企业经营成本。年底前,分类实施工程担保制度,减轻企业资金占用负担。实行供应商全流程通过电子化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在工程建设、公路水运工程、水利工程领域全面推行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替代投标、履约、质量、农民工工资现金保证金。大力支持外贸企业拓展国内市场。对出口转内销的食品相关产品、电线电缆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申请等实行告知承诺发证。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要求外,对“同线同质同标”出口转内销产品,鼓励认证机构采信已有检测认证结果,以自我符合性声明的方式销售。

初审编辑:李润杰 姜晖

责任编辑:吴杭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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