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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鸿宾:善于创新的“农民思想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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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吕鸿宾出生于1911年,年幼时随父母逃荒到东北,25岁回到家乡山东莒县吕家庄村(今爱国村)。1944年,莒县解放,穷怕了的吕鸿宾整天琢磨怎么提高生产、吃饱肚子。

  1948年11月,吕鸿宾加入中国共产党,担任吕家庄村党支部书记。当时青壮年大多参军支前,他把村里的老弱妇幼组织起来,成立了4个季节性互助组,男女老少齐发动,完成了秋收秋种任务。第二年,小麦取得丰收,吕家庄村被县政府授予“全县第一模范村”称号。

  吕鸿宾没有满足现状。1950年,他把季节性互助组调整成3个常年互助组。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采取了劳力合理记工、牲畜合理记工、工具使用合理报酬的“三大合理政策”,不仅照顾了各方面的利益,也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粮食产量显著提高。

  由于吕鸿宾的突出贡献,沂水地区授予吕鸿宾“农业劳动模范”称号。1950年9月,吕鸿宾被授予“全国农业劳动模范”称号。

  荣誉成了吕鸿宾继续前行的动力。1951年11月,他建起山东省第一个农业合作社,第二年创造了沂水地区小麦丰产最高纪录。随后,吕家庄村与其他两个自然村合并成“爱国村”,吕鸿宾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农业合作社也更名叫“爱国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2年4月,吕鸿宾作为中国农民代表团成员访问苏联,参观了集体农庄、国营农场等地。他边看边听边记,四个月的时间里,没上过学、识字不多的吕鸿宾竟然写出了13万多字的访苏日记,对如何发展社会主义集体经济进行了深入思考。

  1952年访问苏联回村后,吕鸿宾开始实行“定质、定量、定工、定时”的“四定”劳动制度。1955年,由23个自然村组成的“爱国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成立,吕鸿宾又创造了计划、劳动、财务、物资的“四大管理”和按劳计酬、多劳多得的收益分配办法,极大调动了社员参加生产的积极性。

  吕鸿宾首创了一系列劳动管理制度和收益分配经验,被群众称为“走互助合作道路的带头人”“农民思想家”。他是全国农业劳动模范、全国人大代表,生活却异常简朴。一辆自行车骑了40多年,在简陋的农舍里一住就是十几年,为家乡发展付出了毕生心血。

  1990年6月14日,吕鸿宾因病去世,终年79岁。如今的爱国村,已经成为重要的粮食生产加工基地和工业示范园区,各项事业正蓬勃发展,蒸蒸日上。村里人永远不会忘记他们的老书记吕鸿宾。

  (□朱军 赵琳 张兆友)

初审编辑:李润杰 姜晖

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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