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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振消费,山东出台20项措施

  1月19日讯 记者今天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省政府同意,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商贸流通行业促进居民消费的政策措施》,聚焦促进汽车消费、网络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消费、餐饮消费、农村消费等方面,推出10条政策措施,推动消费全面复苏。

  “去年5月以来,我省相继出台了促进汽车消费的系列措施,发放汽车消费券9.8亿元,拉动汽车消费438亿元,今年我省将延续这一政策。”省商务厅副厅长王洪平介绍,今年上半年,我省将继续发放2亿元汽车消费券,支持消费者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燃油乘用车、报废旧车购买新车,三种购车类型最高分别发放6000元、5000元、7000元消费券。

  为进一步发挥新业态新模式对消费的促进作用,省财政将对一季度组织超过300家企业、举办3场以上直播电商促销活动,且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增幅前5位的市,每市给予200万元奖励;对举办50场以上促消费活动且销售总额增幅居前3位的省级智慧商圈给予100万元的奖励。我省还将鼓励各市对符合条件的首店给予补助,对首发首秀首展活动的场租、搭建、宣传推广费用给予补助。

  “今年我省将以‘惠享山东消费年’活动为总牵引,举办系列促消费活动。”王洪平表示,今年的“惠享山东消费年”活动总体架构设计为“1+3+N”。“1”是打造“惠享山东消费年”活动平台,形成促消费合力;“3”是借势节庆消费旺季,分别举办“春夏”季、“金秋”季和“暖冬”季三季促销活动;“N”是围绕汽车促销、家电家具促销、名优商品促销、餐饮美食促销等7个重点板块,举办200场系列主题活动。

  同时,为推动会展活动恢复发展,我省将加快启动会展审批,一季度各市举办的消费类会展活动不少于5场,全省各类会展活动不少于120场。为激活农村消费,省级财政将安排1000万元,鼓励商贸流通企业推动消费新业态新模式下乡,引导大型企业下沉农村市场,对企业下沉到乡镇及以下市场促消费活动的场地租赁费、宣传推介费等费用给予补助。

  在今天的发布会上,省文化和旅游厅二级巡视员、新闻发言人王春生还对我省日前出台的《大力提振文化和旅游消费的政策措施》进行了介绍。据了解,为释放全省文化和旅游消费需求,我省此次推出10条政策措施,涵盖大众文旅消费的焦点、热点和迫切需求等各个方面,全力推动文旅消费市场复苏。

  这10条政策措施主要围绕提振文旅消费信心、提升文旅产品供给、帮扶文旅市场主体三个方面。其中,提振消费信心方面,我省将推出集中发放文旅惠民消费券、实施景区门票减免行动、开展文旅主题系列活动等举措。在提升文旅产品供给方面,我省将积极引导扩大文化消费,鼓励公共文化场馆举办特色精品展览;实施景区品质提升工程,大力推动景区提升软硬件建设水平;大力实施“引客入鲁”计划,聚焦国内重点客源地和沿黄省份组织开展文旅营销推广活动;加快启动入境旅游,出台入境旅游奖励办法;紧扣文旅消费新热点,大力丰富乡村旅游产品供给。

  为加快推动旅游业复苏,我省今年1月21日起至3月31日将实施景区门票减免行动。全省收取首道门票的景区456家,除一季度闭园的景区外,全省132家国有A级旅游景区全部免首道门票,其中4A级(含)以上旅游景区71家。同时,我省还将鼓励非国有A级旅游景区首道门票实行不低于5折的降价优惠,截至目前已有181家非国有A级旅游景区参加。

  “这次门票优惠几乎涵盖了全省所有知名重点景区,省级财政专门安排7000万元资金奖补,是历年来景区门票优惠力度最大的一次,也充分表明了我省进一步促进旅游消费的信心决心。”王春生说。

  此外,在帮扶文旅市场主体方面,我省将积极开展文旅行业“助企暖企”行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年内推动全省文旅产业新增贷款100亿元以上,惠及市场主体1000家以上;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推动旅游全要素服务质量提升。

初审编辑:李润杰 姜晖

责任编辑:吴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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