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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举行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主题宣传活动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时晓彤 济宁报道

  11月30日,济宁市举行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启动仪式上宣读了《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明确了6项重点宣传内容和15项工作任务,压实了部门单位宣传责任。

  会议指出,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宪法宣传教育,着力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各媒体平台,加大新媒体新技术运用,增强宪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加强以案普法,做到宣传内容为群众所需、宣传方式为群众所喜、宣传成效为群众所赞;要把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的宪法宣传有机结全,把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要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宣传,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广大党员干部只有带头学习宪法、宣传宪法、普及宪法、遵守宪法,带头履行宪法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才能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法律权威,才能弘扬法治精神,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要严格落实宣传责任,围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牵头单位要切实担当负责,形成合力。

  另外,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大力开展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社会安全稳定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

初审编辑:李润杰 姜晖

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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