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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制度准绳匡正政绩导向

  ●制度是管长远管根本的,具有鲜明的规范性和导向性,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既要加强教育引导,让党员干部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同时也要进一步优化制度机制,以制度的稳定性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以制度的权威性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坚强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要从这次学习教育查改的问题中发现制度漏洞、短板、弱项,切实把制度规矩补齐立好”。制度是管长远管根本的,具有鲜明的规范性和导向性,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既要加强教育引导,让党员干部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同时也要进一步优化制度机制,以制度的稳定性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以制度的权威性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坚强保障。

  构建权责分配机制,铲除政绩冲动土壤。在实际工作中,基层治理常常面临权责不匹配的困境。一些任务部署呈现“上面点菜,下面买单”的错位格局,上级部门通过“属地管理”“责任状”等方式,将工作任务层层下压,却未能同步下沉相应的财权、人力资源与专业能力。基层单位在缺乏必要资源支撑的情况下,被迫承接超出承载能力的任务,为了规避“不作为”的问责风险,只能通过材料美化、项目包装、数据注水等手段维持表面合规,久而久之,政绩观发生错位,从追求实际成效转向应对考核压力。对于安排部署任务的上级单位而言,转嫁责任、当“甩手掌柜”,同样也是政绩观错位的表现。只问结果不问过程,只管派活不管保障,不仅削弱了政策的执行力,也损害了政府公信力,其所产生的后果最终还是由老百姓来买单。

  破解这一困局,必须从权责匹配入手,构建科学合理的任务部署与资源保障机制。上级部门单位既要当好“发令员”,科学研判任务必要性与可行性;也要当好“保障员”,在安排部署工作时,充分考虑基层的实际承受能力,同步配置相应的财力、人力和政策支持,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坚决摒弃政绩观冲动,上级单位避免层层加码,下级单位避免自我加压,严防随意增加任务数量、提高任务速度、扩充任务内容、缩短任务时限、抬高任务标准等非理性行为,真正做到科学决策,按客观规律办事。

  优化考核评价机制,发挥好“指挥棒”作用。考核评价直接影响着党员干部的行为选择与工作重心,作为“理性”的个人,党员干部必然会根据考核指标的设置来调整自身的履职方式与资源投向。因此,考核评价体系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关系到政策落地的质量。

  对于考核指标,需要注重全面性与平衡性,既要包括可量化、可操作的“硬指标”,如GDP增速、固定资产投资额、项目完成率等具体数据,也要纳入反映工作质量与群众感受的“软指标”,在量化考核与主观评价之间找到合理结合点,真正反映工作的实际成效。对于重大项目,实行全周期考核机制,将事前评估、事中跟踪与事后验收有机衔接,更加注重过程监督与动态纠偏,防止因决策失误或执行走样造成重大损失。对于党员干部的考核,必须坚持上级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真正的政绩是经得起时间和民意检验的,因此,对于民生改善、生态保护、公共服务等直接反映群众真实感受的指标,应赋予足够权重,通过民意调查、第三方评估、信访反馈等多种方式收集群众意见。

  健全选人用人机制,树牢真抓实干导向。习近平总书记曾鲜明指出干部队伍存在的问题:“现在,一些领导干部做事动机并不那么纯正,把干事和个人名利捆绑在一起。有的为了获取升迁资本,重显绩轻潜绩、重面子轻里子,好大喜功、急功近利。有的为了迎合上级、讨领导欢心,热衷于打造领导‘可视范围’内的项目工程,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有的为了给自己留名、替自己立碑,喜欢‘做秀’而不是‘做事’,热衷于‘造势一时’而不是‘造福一方’。有的有了一点成绩,就伸手向组织要回报,如果三五年没有动静就觉得组织上亏待了他。”这一表述深刻揭示了政绩观错位在干部个人行为层面的具体表现,也凸显了选人用人机制在树牢干部政绩观过程中不可替代的导向作用。选人用人,不仅是对某个个体的肯定,更是对某一类干部群体、一种价值取向的认同,选对人能对干部队伍产生正向激励,反之则会影响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精神风貌以及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

  因此,必须充分发挥选人用人“风向标”作用,通过制度设计引导广大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在选人的过程中,注重考核评价结果的转化运用,以实绩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重点识别和选用那些既重显绩更重潜绩的实干型干部,激励大家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在用人的过程中,要高度重视任期的合理性与政策的连续性,合理安排任期长度,保持关键岗位的相对稳定,从制度上杜绝“新官不理旧账”“一任一张蓝图”等短视行为。

  完善问责容错机制,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严格问责与合理容错是树牢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支柱,发挥着鲜明的行为导向作用,可以为乱作为者划定不可逾越的红线,让不作为者承受更高的“躺平”成本,同时也为敢于作为、善于作为者解除后顾之忧,营造敢于探索、勇于创新的制度环境。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任务非常艰巨,没有现成经验可循,也没有固定模式可搬,必然会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广大党员干部解放思想、担当作为。如果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甚至因为担当作为过程中的无心之过而受到不当处分,就极易挫伤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信心与热情,助长“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消极心态。

  要真正打破“洗碗越多摔碗越多”的顾虑,必须从正反两方面同时发力。一方面,显著提升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的“成本”,通过精准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让那些占着位子不干事、敷衍塞责混日子的干部无处遁形;另一方面,切实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明确容错的界限、程序和结果运用,为那些在改革创新、攻坚克难中出于公心、不谋私利、未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干部撑腰鼓劲。让广大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形成“组织为干部担当、干部为事业担当”的良性循环。(刘儒鹏 作者系山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秘书处主任)

初审编辑:陶云江 窦永浩

责任编辑:李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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