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如何正确认识“逆城镇化”

  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把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各类要素双向流动,推动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着力“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水平”。随后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再次指出“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和治理能力,促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

  早在2018年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时就曾强调,城镇化、逆城镇化两个方面都要致力推动,城镇化进程中农村也不能衰落,将来我国也还会有三四亿人生活在农村,所以农村发展和城市化应该相得益彰、相辅相成。这是总书记首次在公开场合提及“逆城镇化”问题。这一强调,实际上将城乡融合发展、重塑城乡关系置于一个更为宽广的认知逻辑视域,也有助于确立和实施进一步推进“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的相关有效举措。

  什么是逆城镇化?逆城镇化就是在城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时,人口的就业、居住、消费以及投资从城市向郊区和农村地区扩展的现象。对于“‘逆城镇化’也要致力推动”,笔者以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理解:

  强调的是城乡发展一盘棋,要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融合发展。正确认识“正”“逆”城镇化两种关系有利于进一步厘清城镇化目标、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促进城乡融合发展、重塑城乡关系。这就需要通盘考虑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各自的历史定位、发展阶段和发展趋势,将城乡二元格局置于一个整体框架进行统筹谋划,在人口空间布局、产业空间布局、要素流动配置、基础设施配套、生态环境建设、人文环境涵养等方面推进协同、融合和平衡发展。

  注重的是城乡之间“知长识短”的发展定位、“扬长避短”的错位发展、“以长补短”的补位发展、“变短为长”的反转发展。根据发展现状、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明确城乡主体功能的合理发展定位,构建科学的主体功能布局,促进城镇和乡村分工协同、发挥优势、限制劣势,促进功能互补、融合发展。通过城乡的错位发展,实现两者的补位发展,产生各自内部“化劣势为优势”的反转发展的可能。

  彰显的是“以人为本”的原则,城镇化是人的城镇化,“逆城镇化”也是人的“逆城镇化”。这里体现为三个层面的意义——出发点是人,过程实施是人,落脚点还是人。无论城镇化还是“逆城镇化”,观察到的主要现象和考察的主要指标都是人的迁徙,两者各自进程中经济社会行为实施的主体也都是人。对此,一方面要继续推动城镇化建设;另一方面,乡村振兴也需要有生力军。要让精英人才到乡村的舞台上大施拳脚,让农民企业家在农村壮大发展。同时,“逆城镇化”可以让住在城市的人们“近乡情”“遂乡愿”“解乡愁”。

  阐明的是“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农村建设”的现实表现和可能路径。如果说新农村建设与新型城镇化是双轮驱动,那么,“逆城镇化”就是“润滑剂”,通过对“逆城镇化”现象和背后影响因素的分析研究,恰恰有助于我们认识“城镇化”进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和关键。“逆城镇化”现象从某种程度上也可以看作是“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农村建设”的一种现实表现,“逆城镇化”的过程有助于乡村振兴和新农村建设所需要的人才、技术、资本等关键要素向农村流动和汇集。

  体现的是我国现阶段乃至往后相当长时期都会存在的一种现象。“逆城镇化”主要体现为一部分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返乡回流,一部分城镇人口下乡创业、居住,一部分原来有意愿、有条件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留乡发展,这些是我国现阶段乃至相当长历史时期都会存在的现象。这些现象体现的是一种城乡劳动力实现人力要素更高回报的、良性的、有序的双向流动,是一种城乡人口满足不同需要的、有益的、平稳的交互迁徙。

  “逆城镇化”有助于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同时对“城镇化”也具有重要意义。笔者认为,推动“逆城镇化”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逆城镇化”的进程应该是坚持不懈推进城镇化发展战略的伴生过程。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推进城镇化也是疏解“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是扩大内需和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因此,要坚持不懈地推进城镇化发展战略,在此基础上才谈推进“逆城镇化”,后者实际上是对城镇化发展战略的优化和补充,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和农业人口的职业化并行不悖。

  “逆城镇化”的进程应该是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降低其中低效的制度及体制的摩擦阻碍作用,让推力和拉力充分释放的过程。城乡在要素资源、居住条件、发展机会、公共服务等方面都有各自推力和拉力,低效的制度扭曲了推力和拉力的作用发挥。优化城乡要素配置,提高要素使用效率,就需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发挥政府在改善制度环境、优化发展规划等方面的作用,以城乡要素配置合理化,带动城乡产业发展融合化,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均衡化。

  “逆城镇化”进程应该是均等性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的过程。公共服务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社会福利和切实需要,要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基本权益平等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对城镇化人口要重视均等性公共服务供给,对“逆城镇化”过程中那些返乡回流的人口,更须讲求均等性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逐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解决好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的需求。

  “逆城镇化”进程应该是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改革和完善的过程。实质性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消除人口双向流动的身份障碍,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耕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将建设用地指标与常住人口规模相挂钩。同时要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的权利。坚持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农户资格权等产权形态的权能、收益与权利实施主体相匹配。在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的前提下,放活土地经营权,探索“逆城镇化”人口参与乡村振兴的灵活有效实现形式,助力“逆城镇化”进程。

  “逆城镇化”进程应该是乡村经济转型升级的过程。从“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传统乡镇经济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乡村经济,乡村经济正转向高质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改革开放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乡镇企业的蓬勃发展确实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粗放式经营管理、单纯追求产量、环保意识淡薄等问题较为严重。而近年来,随着城乡的发展变化,一些城里人和之前的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到农村创业,满足了农村发展建设在人才、资金、管理和技术等方面的需求。他们主要开展的是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包括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电子商务、共享农场等方面。“逆城镇化”给农村带来了发展活力,下乡的投资者、技术人才、管理人才与返乡的社会贤达、外出务工人员正回答“谁来推动种植养殖、谁来种植养殖,怎样种植养殖”的现实问题。

   (作者系山东大学经济研究院教授、博导、副院长 孙涛)

初审编辑:陶云江 陈修胜

责任编辑:吴杭霏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