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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去年农村集体经济收入总额突破360亿元 行政村村均收入67.4万元

  3月9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系列发布会的第二场。会上,省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刘振杰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截至2022年底,全省农村集体经济收入总额达到367.4亿元,行政村村均收入67.4万元。

  刘振杰说,山东省作为全国首批三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已于2020年底率先基本完成,目前全省共成立8.8万余个集体经济组织,全部在农业农村部门进行了登记赋码。同时,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民主程序担任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指导集体经济组织健全“三会”(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

  2017年以来,山东还每年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查登记,摸清集体资产底数。据统计数据(2021年),全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总额超过7500亿元。

  “通过改革,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赋予成员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刘振杰说,山东省专门制定印发《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鼓励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拓宽融资渠道,促进村集体和农民增收。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建设,推动城乡资源要素双向流动,2022年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总额突破240亿元。

  刘振杰表示,目前,全省有7700多个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居间服务、直接服务等方式,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年服务收入达到8.1亿元,村均增收超过10万元。

初审编辑:李润杰 姜晖

责任编辑:吴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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