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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推进数据知识产权制度构建 产权登记平台已开展存证公证180多件

  11月16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全省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有关情况。发布会上,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于智勇介绍,自2022年山东被列入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以来,山东积极推进数据知识产权相关制度构建、登记实践、权益保护、交易使用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于智勇说,数据知识产权,是指权利主体对于依法依规获取,经过一定规则处理形成的,具有实用价值、智力成果属性以及非公开性的数据集合,享有的自主管控、加工使用、经营许可和获得收益等的权益。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是探索建立数据产权、交易、权益分配和治理机制的重要方式,有助于明晰数据产权归属、权益边界、权属状态,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数据高效流动、充分利用。2022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推进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构建,确定山东、北京、上海等8个地方部署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

  在调研及实践基础上,10月16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省委网信办、省法院、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规则(试行)》,明确了数据知识产权概念,规定了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对象、申请主体、登记事项、审查流程及管理服务等内容,为推动全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保护、流通交易、权益分配等提供了基本依据。

  登记制度是要素产权界定和流转的基础。参考借鉴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登记、管理方面的相关制度,发挥数据知识产权试点支撑单位,在数据产品登记、流通方面的专业优势,建立健全数据知识产权存证、登记及交易流通相关工作规范,建设、运营山东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在全国率先实施“登记平台初审、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复审颁证”“形式审查+实质审查”模式,为数据要素强供给优流通增信赋能。目前,平台已实名登记企业120多家,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存证公证180多件,颁发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16件。

初审编辑:李润杰 姜晖

责任编辑:吴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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