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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从四个方面为实现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奠定基础

  1月3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同志介绍推进完善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情况。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张涛表示,推动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工伤保险管理的全链条、全领域。山东省从制度建设、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入手,作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为顺利实现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制度建设方面。山东省先后制定出台《关于明确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建筑业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费率》《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明确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意见》《工伤康复高质量发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

  在新旧政策衔接方面。山东省大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落实按项目参保政策,工伤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截至2023年11月,全省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保人数达5.4万人,按项目参保人数达297.2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2044.5万人。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三项待遇标准平均水平分别达3995元、2654元和1510元。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2022年以来,为企业减轻负担26亿元。

  在管理服务方面。开展工伤认定风险隐患排查和待遇信息核实,起底式排查2011年以来的工伤待遇领取人员。针对薄弱环节,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工伤医疗审核,规范经办业务,打造全链条的风险防控模式。2023年,全省认定工伤8.2万人,开展劳动能力鉴定6.6万人次,发放工伤待遇14.3万人次。

  在信息化建设方面。深入推进“智慧人社”一体化建设,建立全省统一、服务高效、经办便捷的工伤保险模块,推进一网通办服务,推动工伤保险经办的内部环节协同、外部数据联动,努力实现工伤保险服务集成办、全程网办,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

初审编辑:李润杰 姜晖

责任编辑:吴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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