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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按照《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置康复大学的函》有关要求,省政府今天发布《关于设置康复大学的通知》,明确康复大学办学定位、招生规模等。
通知明确,康复大学为公办普通本科学校,由省政府领导,省教育厅主管;康复大学定位为新型研究型大学,着重开展基础性、前沿科学技术研究,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康复大学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0000人,首批招生专业开设和新专业的增设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康复大学机构编制事项由省委编办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经费由省财政核定安排,基本建设由省发展改革委按有关规定管理;省政府有关部门和青岛市政府要强化沟通协调,密切配合,明确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积极支持康复大学建设发展。(王原)
初审编辑:陶云江 窦永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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