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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十四五”以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23个

  10月21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十四五”时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山东实践。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21年以来,山东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23个,威海市成为东部省份首批示范市,济南市历下区、青岛市市南区等8个县(市、区)创建全国示范区。

  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曹金萍介绍,“十四五”以来,山东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在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中贡献山东智慧。持续深化宣传教育,连续25年开展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擦亮“花开齐鲁石榴红”工作品牌,印发《山东省民族工作发展报告》蓝皮书,助力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依托博物馆等打造18处省级、157处市级“铸牢”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红石榴”社区632个、学校577所、企业196个、主题公园和广场354处;创新活动形式,连续四年深化实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十大行动”。

  在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中探索山东路径。加快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民族村,实施“欣欣向融·齐风鲁韵”行动,建设20个各民族互嵌发展乡村振兴片区、35个乡村振兴示范民族村,投入发展任务资金1.74亿元,实施产业项目403个,培育建设产业化品牌集聚地16个;深入推进民品产业提升行动,实施“欣欣向融·益企共富”行动,落实民品贷款贴息资金4亿元;指导试点地区谋划实施重点项目121个,3个县区被确定为全国共同现代化试点地区。

  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作出山东贡献。山东大力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等,着力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氛围;擦亮城市民族工作“红石榴”品牌,解决来鲁各族群众就业落户、就医就学、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

  在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给出山东答案。山东不断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民族事务治理格局;修订《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稳步调整完善民族政策法规;建立6.1万名民族工作联络员和26.9万名社区网格员队伍,设置近万名基层公益岗,基层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持续提升。(记者 董方舟)

初审编辑:陶云江 窦永浩

责任编辑:吴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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