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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联合印发《山东省招商引资鼓励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涵盖产业链招商、资本招商、场景招商、市场化招商等多个维度,推动招商方式创新。
鼓励围绕产业上下游配套开展产业链招商。着力推进补链、延链、强链,形成“引进大项目—完善产业链—培育产业集群—打造产业基地”的良性循环,积极探索产业链供地模式。
鼓励通过股权投资等形式开展资本招商。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新质生产力,开展“以投促招”“投促联动”“投孵联动”,支持探索开展收购兼并式招商。
鼓励汇聚数据算力等要素开展场景招商。建立健全场景供需对接机制,推动“技术—场景—市场”高效匹配,探索开展“市场+资源+应用场景”的定制化招商。
鼓励建立专业招商队伍开展市场化招商。支持设立市场化招商公司、产业投资公司,优选中介机构和项目引荐人,推动代理招商、委托招商、机构招商等模式发展。
鼓励利用展会等开展平台招商。依托各类展会、峰会、产业园区及“选择山东”云平台,积极组织“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对接活动。
鼓励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开展区域联合招商。主动对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区域,承接产业转移,推广“飞地”“飞企”模式,探索跨区域招商引资利益共享机制。
鼓励强化园区承载能力提升个性化服务水平。盘活闲置园区资源,通过并购、重组、专业运营等方式提升利用率,探索“租金换股权”等模式,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因地制宜探索园区“绿电直连”模式。(记者 赵雅南 陈晓婉)
初审编辑:陶云江 窦永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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