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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省级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启动建设
将从推进适数化改革等7个方面开展针对性试点试验
近日,省大数据局正式批复烟台、潍坊、日照、临沂、德州5市《省级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方案》《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预期成果、重大项目4项清单》及工作要点,标志着第二批省级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正式拉开帷幕。
省级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是我省深化数字经济改革、培育发展新动能的重要“试验田”,更是推动实数融合、破解发展堵点难点的重要抓手。
2025年,省大数据局启动首批省级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遴选济南、青岛、济宁、泰安、威海、滨州6个市先行试点。一年来,首批试验区紧扣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方向,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在制度创新、产业集聚、场景应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全省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也为第二批试验区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持续放大试点成效,第二批试验区将紧扣全省数字经济发展总体部署,聚焦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优化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布局、深化生产力布局和区域合作、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强化场景应用拓展、加强对外合作、推进适数化改革等7个方面开展针对性试点试验,推动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落地见效。(记者 戴岳)
初审编辑:陶云江 窦永浩
责任编辑:王逸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