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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底前山东实现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网通办

  近日,省自然资源厅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实施方案》,2026年7月底前实现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办理”,实现“一次告知、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

  《方案》的适用范围包括: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卖方抵押权注销登记、买方抵押权首次登记、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代理人个人身份信息核验、贷款审批、不动产交易纳税申报等事项集成办理。企业可根据实际需求自主选择办理其中的全部或部分事项。

  服务方式包括线上“一网通办”和线下“一窗办理”两种。线上,企业登录“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进入“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模块,通过系统引导在线选择组合办理事项,进行信息填报、材料提交、业务申请、税费缴纳、进度查询、证照获取等事项,办结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线下,在各地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大厅设置“一件事”服务专窗,提供一站式集成服务。

  实施工作将分阶段进行。2026年3月底前,济宁市、临沂市先行先试;2026年4月底前,济宁市、临沂市完成自查自改,形成自查报告,省自然资源厅会同各部门联合印发省级实施方案,编制全省统一的材料目录、申请书和业务流程图;2026年7月底前,完成各部门业务系统对接,在“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上线“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模块;2026年9月底前,对各地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推动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服务持续优化升级。(记者 赵雅南 陈晓婉)

初审编辑:陶云江 窦永浩

责任编辑:王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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