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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印发重点扶持区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项目管理办法

重点项目最高资助200万元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山东省重点扶持区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2026年至2030年,山东每年支持不超过90个人才项目,其中重点项目最高资助200万元。《管理办法》自2026年7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管理办法》所称重点扶持区域,包括突破菏泽鲁西崛起、振兴革命老区等战略实施区域,以及省委、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扶持区域,共涵盖86个县(市、区)。

  从产业方向看,项目主要面向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的现代化产业,以及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县域优势特色产业,发挥人才项目对企业创新和县域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

  人才项目按照“企业、人才、项目”三位一体模式实施,由企业提出申报。企业须存续一年以上,具备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科研场所、研发设备和技术人员,生产运营状况良好,并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管理体系。项目总投资不得低于拟申请资助资金的3倍,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得低于总投资的50%,主要用于生产设备、研发仪器购置,以及厂房、实验室建设等。列入年度计划的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优秀项目两类,分别给予不超过200万元和100万元的资助。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项目总数的20%。资助资金在项目启动期先拨付80%,结题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剩余20%。(记者 苏月鹏)

初审编辑:陶云江 窦永浩

责任编辑:李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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