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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重大事故隐患调查处理办法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印发了《山东省重大事故隐患调查处理办法》。《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山东形成了“事故+隐患”双轨并行的调查处理制度体系,实现溯源倒查从事后延伸到事前,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的步伐进一步加快。

  山东对近十年全省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规律特点进行分析,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办法》直击以往对重大事故隐患多聚焦整改销号,较少深挖彻查背后深层次问题的短板,跳出“就隐患改隐患”的局限,突出强化问题溯源,构建起查清隐患、剖析成因、厘清责任、总结教训、推动整改、追责问责全链条调查处理工作机制。

  《办法》结合山东工作实践,创设权责清晰、程序严密、循法而立的重大事故隐患调查处理制度规范,在界定调查启动条件、理顺调查体制机制、明确调查工作职责、规范调查工作程序、依法严肃追责问责等方面进行制度安排。(记者 杨成)

初审编辑:陶云江 窦永浩

责任编辑:王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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