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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一人文明是“盆景” 众人文明是“风景”

  文明是一座城市最好的“名片”,文明行为的养成需要广大市民的共同参与。2019年1月1日,临沂市正式施行《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持续宣传贯彻好《条例》,临沂市文明办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统筹抓好媒体、社会、公益宣传三大路径,引导群众进一步树立文明观念,规范文明行为,养成文明习惯。

  临沂市文明办联合各级各部门组织开展“双报到”社区宣传活动、主题宣传活动和“小手拉大手”主题教育活动等,进一步提高群众文明意识,广大市民深入了解掌握文明行为基本规范、支持与保障、实施与监督、法律责任等内容,自觉争做文明市民。

  在便民服务大厅、社区、学校及各类公共场所,文明同样“抬眼可见、驻足即观”。临沂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等部门通过建筑围挡、景观小品、楼宇灯光广告等各类媒介持续开展公益广告宣传,充分营造“全民响应,全民践行”氛围,《条例》内容家喻户晓、入脑入心。

  临沂市持续对典型选树、志愿服务、诚实守信等文明行为进行规范与倡导,好人好事、凡人善举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涌现,道德之光在沂蒙大地上熠熠生辉。2019年以来,临沂市累计评选中国好人13人、山东好人230人、临沂好人457人。同时,加强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帮扶礼遇,发放“临沂市先进典型礼遇卡”,在全社会营造了崇德向善的良好氛围。

  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永不竣工的“民心工程”。为推动文明城市工作持续深化,临沂市制发《临沂市全国文明城市“天天创、人人创、大家创”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光盘行动 有你有我”“清洁家园 城乡共建”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制订《“文明让生活更美好”一月一主题活动方案》,组织开展“践行文明 你我同行”等主题活动,进一步激发全民创建热情。

  一人文明是“盆景”,众人文明是“风景”。目前,临沂市共有全国文明单位20家,省级文明单位620家;全国文明校园3所,省级文明校园101所;推荐申报全国文明村镇20个、省级文明村镇324个;全国文明家庭3个,省级文明家庭58个。在深化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中,增“颜值”与提“品质”并行,《条例》各项内容得到充分落实,临沂市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初审编辑:李润杰 姜晖

责任编辑:吴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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