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国家版权局发布2025年图书领域打击侵权盗版典型案件

  近日,为展现治理出版物侵权盗版工作成效,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国家版权局、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联合发布2025年图书领域打击侵权盗版典型案件。

  1. 北京大兴李某某侵犯图书著作权案。2024年9月,根据权利人报案线索,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对该案立案侦查。经查,2024年3月至4月,李某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大量印制盗版《地图上的全景中国地理》,在某社交电商平台店铺销售牟利。2025年4月,经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6万元。

  2. 天津蓟州高某某等人侵犯图书著作权案。2024年8月,根据工作中发现线索,天津市公安局蓟州分局在版权管理、“扫黄打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配合下对该案立案侦查。经查,2024年4月至6月,高某某等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印刷侵权盗版图书《你失信了》《我与地坛:纪念版》《价值》等12万册,并为4万余册盗版图书提供装订、剪裁、分类、包装等帮助。2025年7月至10月,经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高某某等人有期徒刑5年9个月至10个月不等,并处罚金20万元至3万元不等。

  3. 山东枣庄“9·05”制售盗版中小学教材案。2024年6月,根据移转线索,枣庄市公安局在版权管理部门配合下破获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0名,捣毁销售、仓储窝点19处。经查,2023年以来,王某某等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将中小学教材等制成电子版委托印务公司印刷盗版图书销售牟利,涉案图书400余万册,涉案金额4100余万元。2025年12月,经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王某某等人有期徒刑4年至7个月不等,并处罚金23万元至1万元不等,部分适用缓刑,2家涉案公司被依法追究责任。

  4. 河南漯河“5·28”侵犯图书著作权案。2024年5月,根据工作中发现线索,漯河市临颍县公安局在版权管理部门配合下对该案立案侦查。经查,2021年以来,王某某等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购买盗印设备大量印制盗版《中级会计实务》等图书,并通过盗版图书销售商转销至全国多个省市,涉案金额8500余万元。2025年4月,经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王某某等人有期徒刑3年6个月至10个月不等,部分适用缓刑,并处罚金10万元至3千元不等。

  5. 湖南娄底“8·24”侵犯图书著作权案。2023年8月,根据上级交办线索,娄底市新化县公安局在版权管理、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配合下对该案立案侦查。经查,2022年10月至2024年2月,邹某等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印制盗版《经与营》等畅销书,并通过多个电商平台开设的45家店铺销售牟利,涉案金额1200余万元。2025年9月,经新化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新化县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邹某等人有期徒刑5年6个月至1年9个月不等,部分适用缓刑,并处罚金70万元至3万元不等。

  6. 湖南岳阳“12·05”侵犯图书著作权案。2023年10月,根据权利人报案线索,岳阳市公安局君山分局在版权管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配合下对该案立案侦查。经查,2022年4月至2023年12月,李某等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开设非法印刷窝点盗印“万唯中考”系列教辅资料及《寻找坠落的星星》等少儿读物,并通过多个电商平台开设的11家店铺销售牟利,涉案金额300余万元。2024年11月至2025年5月,经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李某等人有期徒刑3年6个月至8个月不等,部分适用缓刑,并处或单处罚金10万元至1万元不等。

  7. 广东广州“3·13”侵犯教辅图书著作权案。2024年3月,根据移转线索,广州市公安局在版权管理、“扫黄打非”部门配合下破获该案。经查,2022年以来,罗某某等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印制盗版《涂重点》《高分突破》等图书并通过电商平台店铺销售牟利,涉案金额800余万元。2024年11月至2025年6月,经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先后判处罗某某等人有期徒刑3年9个月至1年2个月不等,并处罚金120万元至1万元不等。

  8. 广西河池“5·07”侵犯图书著作权案。2024年5月,根据举报线索,河池市天峨县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经查,2021年以来,曾某等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成立多家公司印制盗版《回响》《时间移民》等图书,并在多个电商平台开设50余家店铺销售牟利,涉案金额2200余万元。2025年12月,经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曾某等人有期徒刑4年6个月至3年不等,并处罚金100万元至25万元不等。

  9. 重庆九龙坡“10·30”侵犯教辅图书著作权案。2024年10月,根据上级交办线索,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在版权管理部门配合下对该案立案侦查。经查,2024年8月以来,邹某等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快印店印制盗版《学练优》《涂重点》《新领程》等小学教辅材料,并通过多个电商平台店铺销售4万余册,涉案金额1100余万元。2025年10月,经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邹某等人有期徒刑3年6个月至3年不等,部分适用缓刑,并各处罚金5万元。

  10. 甘肃酒泉郑某某等人侵犯图书著作权案。2025年2月,根据工作中发现线索,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在版权管理部门配合下对该案立案侦查。经查,2024年2月以来,郑某某等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大量印制盗版《河西走廊》等畅销书并通过电商平台店铺销售牟利,涉案金额1100余万元。公安机关现场查扣盗版图书7023册,涉及图书372种、出版社210余家。2025年12月,经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郑某某等人有期徒刑3年6个月至2年,并处罚金15万元至4万元。

初审编辑:陶云江 窦永浩

责任编辑:王琳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