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山东省新闻出版局关于不再委托实施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3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68号)等有关规定,山东省新闻出版局定于2026年7月20日起,“复制单位设立”“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备案”“出版物发行分支机构备案一出版物零售发行分支机构备案”“出版物网络发行备案一出版物网络零售发行备案”“报纸出版单位变更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报纸承印单位等的备案”“期刊、图书、音像、电子、网络出版单位年度核验--期刊出版单位年度核验”“音像复制单位变更主要登记事项、终止印刷经营活动备案”事项不再委托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管理委员会实施,“期刊、图书、音像、电子、网络出版单位年度核验--期刊出版单位年度核验”“出版物网络发行备案一出版物网络零售发行备案”事项不再委托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管理委员会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不再委托实施的省级权力事项及原承接单位一览表

  山东省新闻出版局

  2026年7月20日


初审编辑:陶云江 窦永浩

责任编辑:李润杰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