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国企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对于国有企业而言,尤其需要找准纪检监察机关在党的自我革命中的职能定位,健全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体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国企改革发展全过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党和人民重托,必须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政治要求,在全面从严治党革命性锻造中接受考验。要自觉从政治大局和战略全局高度思考和谋划工作,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要聚焦“国之大者”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党章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防范政治风险。特别是要牢牢把握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紧紧围绕“三新一高”等重点工作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政治偏差,切实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

  推动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作出部署。要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针对国有企业资产聚集、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突出特点,全面启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从梳理签字审批事项入手,大到单位“一把手”,小到一般岗位职员,针对权力运行的风险点加大制度供给,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防止权力失范、权力越界。抓“精准问责”,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坚决追责问责;对于该问责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同时,对勇于改革、干事担当的干部,要做到尽职免责、关爱保护,形成依法用权、担当用权、廉洁用权的鲜明导向。推动“四责协同”,一体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督责任。统筹衔接纪律监督、审计监督、巡察监督,推动党内监督与财务、法务、招标等各类职能监督协作配合,形成监督“一盘棋”格局。

  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正风肃纪、反腐惩恶。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切实担负起协助党委抓党风、抓纪律的重要职责。要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不变,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聚焦资金密集、资源聚集、资产富集、权力集中的领域和岗位,严肃查处违规招标采购、违规投资贸易、违规评估资产、违规出借资金、违规选人用人等问题。对明知故犯、一犯再犯和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从严查处,决不姑息。要扎牢“不能”的笼子,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扎实做好“以案促改”工作,提高纪检监察建议的水平,规范权力运行。要促进“不想”的自觉,坚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适时开展党规党纪法律和德廉知识学习测试,用违纪违法“活教材”警示党员干部。

  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程序和责任行使权力,尤其是在工程建设、招投标、“三重一大”决策方面,严格“关键少数”自我约束,带头落实民主集中制,切实把好用权“方向盘”。强化“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意识,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养成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的习惯。带头转作风、树新风,敢于较真碰硬,真抓真干,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勤勉敬业的模范。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行为,从小节防起,从小事做起,自觉做到有无监督一个样、“八小时”内外一个样。始终保持对“腐蚀”“围猎”的高度警觉,净化个人社交圈、朋友圈,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好请示报告制度。(冯伟

初审编辑:李润杰 姜晖

责任编辑:杜思锦

更多